並非“涮罈子”:秦滅巴國後設立巴郡,最初郡治就在閬中


並非“涮罈子”:秦滅巴國後設立巴郡,最初郡治就在閬中

侯國剛/文

巴郡郡治問題,與閬中關係甚大。由於歷史的原因,這個問題至今尚不很清楚。本文大膽就此問題作一探討,以便引起進一步的研究。

《華陽國・巴志》載:秦惠文王后元十一年(公元前314年)置巴郡,治江州。《水經・江水注》也說:張儀等“置巴群,治江州。”

查有關史實,上述記載是不準確的。巴郡的郡治並不只是江州(今重慶渝中區),初期的治所應該在閬中。


並非“涮罈子”:秦滅巴國後設立巴郡,最初郡治就在閬中

公元前314年,江州這塊地方還被楚國所佔據。張儀當年滅巴之後,便“執王以歸”,返回了咸陽,並沒有接著去攻打當時屬於楚國的江州之地。第二年,他受命使楚,去拆散齊、楚聯盟,也不可能發動攻楚的戰爭;雖有張儀築江州城之說,但這時張儀並未去江州,當然也就談不上築江州城的事。

那麼,當時巴郡郡治是否可以設在別的什麼地方呢?據有關資料,那時嘉陵江流域只有閬中一座城池,巴郡郡治不可能設在別的地方。所以新編《四川通史》(1993年)說:“巴都初期的治所可能在閬中“。

直到秦昭王二十七年(公元前280年),司馬錯才帶兵去攻打被楚佔據的黔中,三年後即公元前277年,蜀守張若又攻取楚巫郡,奪回魚復等地,這兩次進攻,秦雖未能滅楚,但奪回了楚所佔據的巴國之故地,這時張儀才有可能去江州築城。故《四川通史・大事年表》在秦昭王二十七年即公元前277年載:“巴郡治由閬中遷江州,築江州城。”算起來,巴初期治閬中,至少有37年

從上述歷史事實及最新研究,巴郡初期治閬中,是可以肯定的。後來巴郡改為巴西郡、北巴西郡、盤龍郡乃至直稱為閬中郡,郡治都設在閬中,是有其歷史淵源的。

前引《華陽國志》等古籍,為什麼只載巴郡治江州呢?這有多種原因:一是古籍記事十分概略,巴郡治閬中時間較短,可能被忽略。秦置巴郡到秦滅,近110年,治閬中只有30多年,故略而不記。

事實正是這樣,《華陽國志》記事十分簡略,即如記述秦滅巴之事,說張儀“執王以歸,置巴、蜀及漢中郡,分其地為三十ー縣”之後,即說:“儀城江州。司馬錯自巴涪取楚商於地為黔中郡。”其實,司馬錯“取楚商於地”和張儀築江州城,都是37年以後的事,東晉常璩寫《華陽國志》時就這樣同張儀、司馬錯滅蜀滅巴連在一起一句帶過,從而使我們感到這中間似乎沒有長時間的間隔。

第二種原因,是時間久遠,原始材料缺失所致。《華陽國志》為東晉常璩所作,距秦置巴郡已近700年。至於《水經》,隋、唐時才見諸典籍。由於歷時久遠,加之秦始皇焚書,典籍記載缺失甚多,巴郡治閬中的記載無存。古人著書,只錄有記載可考者。江州為巴郡郡治,從秦一直延續到兩漢,考證方便,所以記載。


並非“涮罈子”:秦滅巴國後設立巴郡,最初郡治就在閬中

第三種原因,也有可能是古人的偏見,即如司馬遷這樣正統的史學家,他在《史記》中也不記載國家正式頒行的《太初曆》,這類情況,在史學界並非絕無儀有。

對於古籍記載,我們當然應該尊重。但當發現古籍確有疏失時,而不敢越雷池一步,也未必可取。在我們掌握了更多材料的情況下,完全應該根據歷史事實和新的研究成果,把古籍記載所忽略或不準確的地方,作出必要的補正,這是我們應該負起的歷史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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