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水縣:老漢要退代步車 主張投訴獲支持

江西吉水縣:老漢要退代步車  主張投訴獲支持

7月29日,江西省吉水縣市場監管局城關分局成功調解一起老年人購車消費糾紛,為莊老漢挽回經濟損失14500元。

莊老漢今年70歲,是該縣土生土長的山區農民,今年4月1日在縣城文化車行以18000元的價格,購買了一款電動四輪代步車;4月下旬,莊老漢駕駛代步車發生交通意外,雖然人員沒有受傷,但造成了車身上的明顯凹陷和刮痕。

“年齡都已經70歲了,手腳也不利索,再也不能駕駛代步車了”,在家屬的勸說下,莊老漢5月中旬找到文化車行,要求退車返款。文化車行認同莊老漢的說辭和訴求,鑑於代步車已經使用了一個半月,而且車子也有一定損壞,只同意退還購車款的30%,即5400元。由於退款金額分歧較大,莊老漢在多次協商無果的情況下, 7月9日向城關分局投訴。

城關分局受理投訴後,立即核實投訴信息,全力做好雙方的勸解宣傳。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老年人屬於民事能力行為人,正常的消費活動不受限制。調解人員從實際出發,講尊老敬老,講誠信經營,積極爭取文化車行的諒解和幫助,為莊老漢主張權益。7月29日,城關分局召開調解會議,雙方隨後就退車返款達成協議,並由文化車行一次性退返購車款14500元,返款率超過了購車款的80%。(肖小青、劉榮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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