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释放人员救助工作 帮助刑满释放“三无”罪犯回归社会

“刑满释放后,我不知道自己能够去哪里,靠什么来养活自己,也没有亲属可以依靠,没有经济收入,也不知道还有没有单位愿意接受我这样的人……”2020年10月15日,本是香坊区看守所在押人员温某某刑满释放的日子,但在他与监管干警的日常谈话中却总流露出自己的迷茫。据了解,温某某今年35岁,因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温某某长期孤身一人在外,没有亲属,没有住处,没有生活来源,是一名“三无人员”。

做好释放人员救助工作 帮助刑满释放“三无”罪犯回归社会
做好释放人员救助工作 帮助刑满释放“三无”罪犯回归社会

香坊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与香坊区看守所了解此事后,认为刑罚执行不仅仅是监督让其在监管场所内积极改造,还要延续到让服刑罪犯刑满后更好的回归社会,融入社会,避免服刑罪犯刑满后因生活问题重新犯罪。所以在温某某服刑期间,香坊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和香坊区看守所寻找社会资源,希望能够为其找到一份工作,让他能够在释放后有一份生活来源,逐渐回归正常生活。

愿望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为温某某联系工作时,公司老板一听说是刑满释放人员,都充满各种顾虑。一次次的寻找,一次次的被婉拒,随着时间的推移,离温某某刑满释放的日子越来越近了。一想到我们帮助他找工作都这么困难,他自己在社会上就更难找到工作了,没有生活来源就意味着他可能会继续走上犯罪的道路,想到这些大家又鼓起干劲。功夫不负苦心人,通过积极沟通联系,香坊区看守所所长刘刚终于在一家工厂为他找到了就业岗位,通过耐心劝说,打消用工企业顾虑,同意让他在工厂上班。

香坊区人民检察院李建军副检察长非常关注此事,在罪犯温某某刑满释放的日子,到香坊区看守所与温某某谈话。在谈话中李建军副检察长告诉温某某:“既然大家能够为你寻找工作单位上班,说明你在服刑期间的表现的很好,我们都认为你能吸取这次教训,走出迷途,不要辜负大家对你的关心和帮助。”温某某称,自己一定会记住这次教训,以后不再犯罪,感谢大家对他的帮助,让他感觉自己不是一个被社会放弃的人,不会辜负大家的一片好心,努力工作,积极回报社会,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最后,李建军副检察长鼓励温某某:“虽然你以前犯过错误,你已经为过去的错误付出了代价,释放后要放下思想包袱,相信你可以用自己的双手开创今后美好的生活。”

文字:丁毅夫

图片:果太文

编辑:李 璐

来源:第四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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