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受傷引紛爭 南陽市宛城區法院釋法明理促和解

勞動受傷引紛爭 南陽市宛城區法院釋法明理促和解

河南經濟報記者張治中 見習記者周美嬌 通訊員趙倩 尹真

一沓沓嶄新的人民幣擺放在主審法官李林峰面前,毛某訴張某健康權糾紛一案成功調解並當場履行,這是4月22日下午,發生在南陽市宛城區法院審判樓庭審現場的一幕。

事情還要從2014年7月說起,當時毛某跟隨親戚張某外出務工,不幸從高處跌落並嚴重受傷。事故發生後,毛、張二人鑑於親戚關係私下達成協議,張某賠償毛某36萬元,但張某在支付20萬元後便無下文。毛某因事故至今無法站立,小便失禁,經相關機構鑑定,構成傷殘二級。無奈的毛某這才想起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將張某起訴到宛城區法院,要求張某履行協議結清餘下的16萬元賠償款。

勞動受傷引紛爭 南陽市宛城區法院釋法明理促和解

為防止親人變仇人,該院環城法庭庭長李林峰和法官助理白駒在開庭前,多次對雙方當事人釋法析理、耐心調解,從法律出發,用親情感化,不僅化解了當事人心中的矛盾和怨氣,還在法官的主持下達成一致意見,張某當庭給付毛某10萬元,並承諾6萬元餘款在今年6月30日前支付完畢。

毛某的合法訴求得到了法律支持,雙方破裂的親情最終也得以修復。但外出務工時未簽訂勞務合同或務工過程中遇到人身損害的現象時有發生,為避免出現矛盾糾紛,李林峰法官提醒大家:外出務工要通過正規途徑開展勞動工作,並與用人單位簽下書面合同;當遇到人身損害時,要及時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以免引發後續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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