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法院民商事審判速裁工作初見成效


為了進一步提升審判質效和司法公信力,科學的優化運用審判資源,高效、便捷地審理案件、處理糾紛,柞水法院今年以來大力推進“分調裁審”工作機制改革,結合法院實際進行認真探索,全力開展民商事案件速裁快審工作,目前已初見成效。

截至4月20日,柞水法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384件,審結234件,案件結收比0.67,結案率為60.93%。其中分流至立案庭速裁法官團隊,適用速裁快審機制審理案件176件,佔比達46%。通過速裁快審方式審結案件156件,佔全院民商事案件結案總數的66.66%,案件平均審理時長不到16天,簡易程序適用率100%,調撤率90%。速裁快審工作初顯成效,從而帶動整個法院審判質效得到大提升。

一是堅定改革決心,強化組織領導和保障。面對柞水法院案件收案數激增的形勢和上一級司法改革要求,柞水法院新一屆法院班子審時度勢,果斷決策,堅持改革創新精神,下定決心以改革破解工作難題。法院主要負責人親自謀劃部署推動“分調裁審”工作機制改革,全院上下樹立一盤棋思想,齊心協力推進案件繁簡分流和速裁快審工作開展。結合法院內設機構改革,優化司法資源配置,因時制宜在立案庭設置速裁快審團隊,配置員額法官1名、法官助理2名,書記員2名,確定專人負責案件繁簡分流工作。

二是健全工作機制,完善分流標準。為了規範民商事案件分流、調解、速裁、快審工作,柞水法院根據上級法院要求,結合本院工作實際,相繼研究制定了《關於推進“分調裁審”工作機制的實施意見(試行)》、《關於全面推開民商事案件速裁快審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關於民商事案件繁簡分流和調解速裁快審操作規程(試行)》、《關於民商事案件速裁快審工作規定(試行)》,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對推行繁簡分流、簡案快審、繁案精審等作出了明確安排和規定,提供機制性程序性保障。立案庭受理案件後,通過初步的篩查過濾,根據案件事實、法律適用、社會影響等因素,將民商事案件全部納入立案分流,做到應分盡分,該繁則繁,當簡則簡,繁簡得當,簡單案件快速審理,複雜案件規範審理,實現簡案快審、繁案精審。對不適宜適用速裁快審機制審理的案件,在較短時間內退回程序分流員,進行二次分流至其他專業審判團隊辦理。明確速裁快審機制內涵和適用原則,在確保當事人訴訟權利的前提下,著重調解、調判結合,力爭案結事了。

三是更新工作思路,優化工作模式。速裁快審工作開展初期,柞水法院結合實際工作現狀,明確目標,要求在辦案效率上突出“快”,在辦案流程、結案方式適用“簡”。鼓勵速裁團隊積極探索實踐,大膽創新,不斷完善運行機制,優化工作方法、模式。通過不斷學習、邊學邊改、及時總結,速裁快審團隊聚焦“速調+速裁”的工作方法,致力打造“門診式”糾紛解決模式,採用先行調解、司法確認、督促程序、小額訴訟程序等多種靈活程序,採取完善送達程序與送達方式、加強訴前財產保全、簡化審理程序、集中時間審理、探索示範訴訟、進行庭審方式改革、庭審記錄方式改革、簡化裁判文書、擴大當庭宣判率等各種方法實現了案件高效處理,並定期對案件數量進行通報,營造高效辦案的濃厚氛圍。

公正與效率是人民法院永恆的主題。柞水法院積極適應形勢變化,切實回應人民群眾對法院工作新期盼,全力推進民商事案件速裁快審工作,審判質效取得新進展。但改革步伐不能停止,工作創新絕無止境,下一步柞水法院將在院黨組的堅強領導下,立足本院工作實際,廣泛借鑑先進經驗,繼續深化“分調裁審”機制改革,在全面推開民商事案件速裁快審工作的同時,加快推進刑事、執行的案件繁簡分流、速裁快審工作,確保柞水法院正在開展的“雙進”專項工作紮實有序開展,努力實現“縱向有進步、橫向有進位”的追趕超越目標。

柞水法院民商事審判速裁工作初見成效


(編審: 蘇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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