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中小學、幼兒園等教師“先上崗、再考證”

經國務院同意,對《國家職業資格目錄》中部分職業資格實施“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實施“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和教師資格認定關於思想政治素質、普通話水平、身體條件等要求的高校畢業生,可以先上崗從事教育教學相關工作,再參加考試並取得教師資格。

對護士執業資格、漁業船員資格、執業獸醫資格、演出經紀人員資格、專利代理師資格等5項准入類職業資格實施“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凡符合該5項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可以先上崗從事相關工作,再參加考試並取得職業資格。

用人單位在2020年12月31日前招聘高校畢業生的,不得將取得上述職業資格作為限制性條件。

二、對實施“先上崗、再考證”的准入類職業資格,高校畢業生在取得職業資格之前主要從事輔助性工作。

三、尚未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高校畢業生,符合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和申請律師執業實習其他條件的,可先申請實習登記,在律師事務所實習。

四、各地區統籌安排技能培訓補貼時,要將先上崗的高校畢業生納入補貼範圍。

五、實施“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是當前形勢下穩定高校畢業生就業的重要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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