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齊出獄,多家公司要簽約,有人出300萬簽約價,你怎麼看?

草原狼王


我隨便說兩句!我感覺這就是悲哀,偷電瓶的偷車賊,出獄了,竟然有很多公司要進行簽約?這真是莫大的諷刺啊!這究竟是道德的淪喪還是價值觀的扭曲呢?社會需要的是正能量的引導,我們還有年輕的下一代,難道讓下一代受到自媒體的毒害才是正確的嗎?整體意識的畸形,導致了這樣可笑的結果!小偷卻成了追捧的對象??這是多麼大的悲哀啊!




小強20461


說真話、講實話、不廢話、沒套話,讓我們今天說一點大家都能夠聽得懂的人話,大家好我是你們的社長。

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對於周某的走紅純屬意外,一句話“打工是這輩子不可能的了”,說出了多少人當前的內心真實想法。

一方面是由於工作難找,另一方面找到的工作基本上不符合當前年輕人的要求,不是又髒又苦又累,就是每個月的收入不夠支出。

週末意外走紅

4月18日,說一輩子不打工的周某在服刑4年半後於今天正式出獄了,廣大網友調侃,這次電動自行車的電瓶又不保了。

據瞭解,今年36歲的周某是廣西南寧人,在他2016年因為犯搶劫和盜竊罪被判處入獄4年6個月的時候,有記者採訪他為什麼要當小偷時,周某說自己沒有錢了,又不會做別的,沒有錢用就只能做小偷了。

而記者問他為什麼不去打工呢? 周某那句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這輩子不可能打工的。讓很多網友從此記住了他。

2016年9月,周某因犯搶劫罪、盜竊罪,被南寧興寧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自2015年10月19日起至2020年4月18日止),在柳州服刑。

如今,刑期將滿,他也即將出獄了!

網紅簽約

周某再一次成為網絡熱度排行榜第一,按照規定,刑滿釋放人員由家人接回原籍,周某和家人沒有聯繫,所以由戶籍所在地司法局派人接回。另外,出於司法保護的目的,刑滿釋放人員不允許採訪拍攝。

據周某的親屬透露,早在2016年就有公司在關注周某,目前為止已經有30多家類似的公司接觸過他們家屬,甚至還有人開著法拉利、布加迪等跑車到他們村去的,200萬、300萬的簽約價都有人提過,最近更有多家公司守在周某家門口談合作。

從經濟角度實現利益最大化出發,有網紅經紀公司願意與週末合作,也就是讓中午自己做老闆,其實這是一種好的表現,給週末能夠帶來實際可觀的利潤。

但從病態經濟學的角度出發,當前網紅已經發展到嚴重病態,惡意炒作、低俗、令人厭惡、招人討厭已經成為網紅的一大特點。

綜合來看:當前網絡平臺最近遭受嚴查,是為網絡平臺掃清障礙,當前所謂的網紅大部分純屬抄襲,嚴重炒作,數次觸碰讀者道德底線。

而所謂網紅就是挖人眼球,掘市場讀者最後底線,好網絡平臺大眾羊毛,前有網紅朱之文遭經紀公司踹門,後有週末招網紅公司簽約,網紅經濟病態不改。


社長財經


周某能成為這麼知名的公眾人物,還是挺意外的。很多大的媒體都對周某出獄進行了報道。無疑,在當今這個眼球經濟的時代,周某有很大的商業價值,各類網紅經紀公司都可以考慮去簽約包裝的,300萬的簽約價也不貴的,要知道羅永浩直播時一個商品的坑位就60萬了,一場直播打賞就幾百萬。

以周某的知名度,直播時上千萬的流量都是可以保證的。經紀公司可以包裝成一個現代版的浪子回頭金不換,直播賺錢並不丟人,也不違法,也是一門手藝。周某的形象和言談舉止都很有特點,有笑點,比網上大部分網紅都要更有包裝前途。

但其家人和眾多經濟公司當天去監獄門口並沒有接到其本人,監獄方面說一大早六點半就讓所在地司法所接走了,無疑監獄方面也顧慮到了他的知名度會引來很多網紅公司。畢竟周某不是一個正面人物,是一個屢教不改的偷竊慣犯,一個以監獄為家的好吃懶做的人。如果周某可以通過直播的方式輕鬆賺到很多錢,或者成為名人被粉絲所追捧,又會帶來很大的社會問題,對青少年存在不好的導向。

對於網紅經紀公司和各直播平臺來說,是否敢於用金錢、流量包裝周某也存在法律上的盲點,萬一爆雷,宣傳或直播中觸犯法律,或帶來不好的社會影響,也得不償失。

總之,周某還是一個很有爭議性的任務,是否在監獄已經改過從善,願意踏踏實實工作,通過正當渠道賺錢養家還未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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