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城市公共交通規劃、建設與管理 第二十九條
第二十九條 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部門在新建、改擴建城市道路時,應當科學規劃建設公交車專用道和停靠站點。
公交車專用道應當設置明顯標誌標線,其他車輛不得在公交車站點停靠。借用公交車道的,不得影響公交車正常通行。
2021-03-17 18:22:08 佚名
第三章 城市公共交通規劃、建設與管理 第二十九條
第二十九條 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部門在新建、改擴建城市道路時,應當科學規劃建設公交車專用道和停靠站點。
公交車專用道應當設置明顯標誌標線,其他車輛不得在公交車站點停靠。借用公交車道的,不得影響公交車正常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