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男方戀愛同居了20天,男方提出分手彩禮錢可以不還嗎?

小舒


你好!要不要退還彩禮錢.男方提出分手,如果已經有部分為了置辦婚禮已經花費的彩禮錢可以不退,因為男方是毀約方,無權收回彩禮.包括其他費用也可以不用予以返還。但為什麼男方提出分手?該不會劈腿吧,如果是劈腿,你就去找他,要賠償,要不然就沒完,你不管他說你什麼,反正都要分手了。戀愛就是相互瞭解的過程,合適就繼續,合不來分手也是很正常的事。不要過分糾結,放開心,只要努力做好自己,緣分真正來了的時候,自然會找到屬於自己的另一半。祝你好運!


竹風雅韻


同居後男方提出分手,要不要退彩禮?

這個問題要按風俗講呢,是不退的。我知道在農村,女方提出分手就要退彩禮,男方提出分手就不退彩禮。這只是風俗,是不成文的規矩。

從法律上講呢,是要退的。婚前同居,是你情我願的,不受法律保護。並且,彩禮是我國的風俗,法律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沒有成文規定,但法律不提倡婚前有財產往來,如果有財產往來,分手時男方有權利要回自己的彩禮。不過,男方既然提出分手,也要承擔一部分後果,不能全部要回。

當然,男方提出分手,女方也不能不退給人家的彩禮,畢竟,錢是人家的,分手了,還要人家的錢,那成什麼了?自尊自愛的人一定不會拿同居的事為藉口不退人家的彩禮的。


栩慈情感


這個需要還的,只是不用全額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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