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文新合同中對於網文作者著作權的侵犯是否違背了相關法律精神,在法律層面是否構成違法?

蘇小傻


別忘了騰訊的法務部有著“南山必勝客”的稱號,從未敗過,也是騰訊公司第二大賺錢的部門。

他們既然敢推出這個合同那麼想必早就研究好了怎麼應對這些問題,對於法律條文的研究和解釋他們要遠比作者和老百姓深入很多。


澶州布衣


明顯的賣身契,嚴重的挑戰國家的有關法律規定!

作者在這匹兇狠的狼面前毫無還手之力,唯一的辦法是天下所有的受難網文作者團結起來抗爭,反對剝削,爭取在下屆人大會議上遞上提案,引起常委會極大重視,制定出新的法規,如果它膽敢違抗,它必將滅亡矣!

除此之外,別無它法。


高粱179816305


表面是著作權的法律問題,但是它敢明目張膽這麼豪橫,深層次的問題是壟斷問題,反托拉斯早已是市場經濟的共識,可是我們的企業仍然是那麼的無所顧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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