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條友認為兄弟姐妹不算是親人,那麼,兄弟姐妹到底算不算是親人呢?

檸檬t


關於親情,首先我感覺我的前半生對於親情這個詞是非常淡漠的,以至於我都不記得小時候,叔叔對我很好,姑姑帶我長大。

從小我就屬於留守兒童,爸媽在北京,我在老家跟著奶奶長大,這個情景一出很多人都會認為,我跟奶奶肯定很親近。其實不然,就像我說的,我對親情非常淡泊,從現在看書瞭解到,大概因為原生家庭的影響。

父母不在身邊,導致我內心極度缺乏關愛,而且父母回來後對我也是不冷不熱,看起來更喜歡弟弟一些。而且對於奶奶,我跟了爸媽以後,也是從他們口中聽到的不好的婆婆。

即使對於我弟弟來說,我比較在意,但是也沒有那麼親切,後來離得遠,有一次打電話,弟弟說要回來,住我家一天,我還是非常高興的,雖然沒有什麼話題,因為我總在抱怨他不爭氣。但是想到果然還是兄弟姐妹親一些,二話不說來了就做好吃的。

可是我爸的兄弟姐妹,卻因為我奶奶的偏心鬧得意見不合,關係不好。我就想到,清官難斷家務事。我只希望,一家人都平安就好。

作為為人父母的我,由於沒有經濟和精神能力要二胎,但是總覺得有個親的兄弟姐妹還是好的。畢竟有了事,還是親的最可以幫得上忙,但最主要還是父母把關係處理好。


粹美寧非


您好,我是璽汾天涯。很高興來回答您的問題;你這個問題涉及到法律和血緣親情。

第一呢,從刑事法律的關係來界定,直系親屬只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其他都不屬於直系親屬;在民事法律關係內,廣義直系親屬包括直系血親和直系姻親;直系血親是指有血緣聯繫的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直系姻親是指配偶一方的直系血親,我們且不談。也就是說,從法律上講,同胞兄弟姐妹是直系血親。但兄弟姐妹之間沒有贍養義務。

第二呢,從血緣上來講,直系親屬是指相互之間有一脈相承的血緣關係的上下各代親屬,如父母和子女,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等;因此親兄弟姐妹和自己同源於父母,父母是第一代,所以,科學的講,兄弟姐妹之間是二代以內旁系血親。

因此,無論從法律範疇,還是血緣關係上;都證明了同胞兄弟姐妹的血親事實存在,也就是說,同胞兄弟姐妹是親人。

但是呢,單純血緣關係並不能決定他人與自己的親密程度,陪伴和共同利益才是更重要的一環。這就是為什麼兄弟姐妹各自成家後,沒有了曾經的依戀,因為每個人都把心思用在了陪伴身邊的愛人,孩子身上,經營家庭的共同利益上;但如果婚姻破裂,這個家庭的利益體就會解散,夫妻也會各路一邊,只不過雙方僅僅為孩子繼續付出而已,因為夫妻之間沒有血緣關係,它是存系與法律保護範圍之內直系親屬關係,是維繫於子女的間接親情。所以這時候他(她)們有可能又迴歸兄弟姐妹身邊來,因為這裡有他們打斷骨頭連著筋的親人,這就是兄弟姐妹的血濃於水的親情。

父母終將先我們而去;夫妻之間終能相互陪伴,但彼此從相識起,以前的時光也是跟兄弟姐妹一起,享受著兄弟姐妹濃濃親情;因此,人一生中唯一能從小陪到老的人,就是兄弟姐妹,是與彼此生命等長的人,所以兄弟姐妹之間要珍惜這份手足之情,更要感激父母給我們的緣份,互相團結,好好孝敬父母,畢竟有父母在才有共同的家。願天下所有的兄弟姐妹加倍珍惜血親關係,親情永存。

希望我的回答能讓您滿意


璽汾天涯


兄弟姐妹是一奶同胞,有句俗話叫做打破老殼相得攏,這就是親兄弟,還有的江湖朋友不是兄弟勝似兄弟,如果這都不親,除了父母、妻子、兒女,恐怕只有錢最親了。

雖然說親兄弟明算帳,確實有的弟兄姐妹之間,為了爭奪遺產,或其它原因反目成仇的也有不少例子,但不管你認不認,來不來往,在沒有法律支持斷絕關係之前,兄弟姐妹始終是親人,這是任何人都改變不了的事實。

爺親有叔、孃親有舅,也就是說,舅舅、姨媽、姑媽、叔叔、伯伯等都是你的親人,如果你暴富了,有可能瞧不起他們,因為在你最困難的時候沒有幫助過你,要是窮人的話,就互相幫助吧。

世上有很多兄弟姐妹就很團結,互相支持,家庭事業都搞得很好,誰家有困難,大家全力支持,度過難關,親人始終比外人好,這是客觀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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