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端午等節日將至。近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了31起典型問題。
這些問題來自山東、廣東、黑龍江、浙江、湖南等地,共性都是“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涉及的問題很值得注意——都屬於“隱形”、“變異”的“四風”,違紀違規操作手法層出不窮。
查處違反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自十八大以來力度從未衰減。小組對一些典型案例進行了梳理,一起來看。
一
一是吃喝“化整為零”。中央嚴禁公款吃喝,在一些地方就有少數領導幹部打起了企業的主意,轉戰農家樂或私人會所,向企業伸手“要飯吃”,搞起“不吃公款吃老闆”這一套。
比如,天津市醫藥集團原黨委書記張建津就“走到哪吃喝到哪”,甚至將茅臺、五糧液等高檔酒裝入礦泉水瓶帶入飯店飲用。
據通報,一私企老闆為其慶生,張建津看到他帶的是“普通茅臺”,便當眾要求喝其他人帶的15年年份茅臺;第二次老闆再次與其吃喝,便主動帶來30年年份茅臺“一雪前恥”。
此外,在香港接受被其“關照”而獲取巨大利益的港商宴請時,張建津出席的餐桌上,赫然出現了鱷魚尾這樣的食材。
最終,張建津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二
二是福利“化實為虛”。有的幹部利用手中的權力和掌握的公共資源,通過暗示、授意,謀取利益,間接實現“利益輸送”。
例如,曾任青島日報社黨委副書記的王海濤,想接受一家企業的出國旅遊邀請,但未能獲批。於是,他想出一個規避手段——
通過該公司,以“考察項目”名義出具虛假邀請函,再聯繫旅行社,提供虛假的行程單。據通報,此次“考察”一行五人共花費60餘萬元,全部由企業支付。
因嚴重違紀,王海濤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三
三是紅包“化顯為隱”。為進行利益輸送,採用微信紅包、電子銀行轉賬、網購禮品快遞等新手段,“隔空操作”。
浙江嘉興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嘉興港區(綜合保稅區)分局副局長王紅良,就收受微信紅包或微信轉賬16次,大部分紅包的金額,都在100元至500元之間。
此案中,王紅良在朋友圈曬出生日蛋糕,管理服務對象就會送上“生日祝福”;逢年過節,王紅良給管理服務對象發送20元以內的小額紅包,管理服務對象則“回贈”200元左右的大額紅包。
最終,王紅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並被調整工作崗位,違紀款項被追繳。
四
四是車輛“化公為私”。一些領導幹部將公費加油卡綁定私車,或者由單位公款報銷開私車辦私事產生的費用。
例如,2013年8月至2018年9月,重慶市大足區城市管理局黨委委員陳彬多次違規使用公務加油卡,為私車加油共計1.1萬餘元;此外,陳彬還存在對單位公務加油卡監管失職失責問題。
2019年6月,陳彬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五
隱形、變異的“四風”也是“四風”,同樣觸及中央定下的“高壓線”和紀律禁區。千里之堤潰於蟻穴,作風面前無“小事”。即便是企業或個人埋單,但老闆之所以願意提供“免費的午餐”,無非是看重領導幹部手中的權力。
而在“伸手”過程中,一些黨員幹部還自以為手段隱蔽、天衣無縫,認為糾“四風”是“隔牆扔磚頭”,砸中誰誰倒黴,或以為換一件“馬甲”就不會被發現。
例如廣東省陽春市春城街道七星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歐克明,任職期間大吃大喝,欠下9家飯店餐費87萬餘元。他不僅不反思自身錯誤,還反問辦案人員:“村集體資金本來就應該取之於民、用之於民,我身為村委會主任,拿來請村民吃飯有什麼錯?”
沉迷於“特權”而不自知,是最大的悲劇。
實踐證明,只要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黨風建設就沒有什麼解決不了的問題。
無論是老問題還是新問題,什麼問題突出就解決什麼問題,一個問題一個問題地突破。不論“四風”有多少變種,見一個打一個,持之以恆、永不懈怠,必能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