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小賤”傳銷案告破 北京梧桐印公司被罰沒50萬餘元

2018年12月“麥小賤”通過其微博發佈聲明稱,自麥小賤APP推廣員活動上線以來,不斷有人惡意向工商部門、微信公眾號做無端、失實舉報;惡意散佈所謂“霸屏迭代項目為麥小賤”謠言,抹黑麥小賤產品形象及北京梧桐印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北京梧桐印公司)企業形象。


麥小賤”傳銷案告破 北京梧桐印公司被罰沒50萬餘元


不過,近日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朝陽區市監局)對外披露了該局破獲的一起傳銷案。坐實了北京梧桐印公司組織、策劃傳銷活動。金融騙局預警在該決定書上看到,北京梧桐印公司因組織、策劃傳銷被罰沒了50萬餘元。


經查明,北京梧桐印公司於2018年11月28日至2018年12月20日為推廣公司自營的“麥小賤”APP,在其自建網站設立了推廣獎勵制度,該制度為“繳納99元,獲得9900枚麥豆,可在麥小賤平臺消費抵現99元,獲贈“麥小賤”廣告推廣員資格。


活動期間,“麥小賤”會員每天完成兩次朋友圈廣告任務,您可得8元佣金;分享好友A成為推廣員,您可得8元獎勵;好友A分享好友B成為推廣員,您可得8元獎勵;每天好友A完成2次朋友圈廣告任務,您可得4元佣金;每天好友B完成2次朋友圈廣告任務,您可得2元佣金,直接分享好友達3名後生效。


另查,劉某昊、張某、劉某傑、王某運、石某英、王某乾參與了此次北京梧桐印公司組織的“麥小賤”APP的推廣活動,通過繳納99元成為推廣員,推廣員劉某昊(暱稱張德帥)在活動期間推薦了推廣員張某(暱稱:初夏)參與活動,而推廣員張某又推薦劉某傑(暱稱:張健的爸爸)參與了活動,推廣成功後北京梧桐印公司按照獎勵制度逐級給予了劉某昊、張某、劉某傑獎勵。


另外,推廣員王某運(暱稱丹丹媽)在活動期間推薦了推廣員石某英(暱稱:小丸子)參與活動,推廣員石某英又推薦了王某乾(暱稱:Ggdjv)參與活動。推廣成功後北京梧桐印公司按照獎勵制度逐級給予了王某運、石某英、王某乾獎勵。


在北京梧桐印公司的網絡後臺系統“小麥互聯”的“用戶管理”頁面,證實了與前述中對應的人員層級關係和獎勵關係。


又經核實北京梧桐印公司的網絡後臺系統“小麥互聯”的“收支明細”頁面,確定了北京梧桐印公司組織劉某昊、張某、劉某傑、王某運、石某英、王某乾參與推廣活動的違法金額為594元。


北京梧桐印公司通過上述方式組織參與者認購商品成為推廣員,以及通過逐級給付推廣員對發展的人員及被髮展的人員發展的其他人員物質獎勵的經營行為,涉及構成組織傳銷違法行為的四層級人員鏈和三層級資金鍊。


朝陽區市監局認為,北京梧桐印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禁止傳銷條例》的規定,屬於組織策劃《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第(二)項規定的傳銷行為。


2019年10月12日,朝陽區市監局向北京梧桐印公司送達了《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告知北京梧桐印公司決定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內容以及依法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


北京梧桐印公司收到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後,在規定期限內未提出陳述和申辯意見。


朝陽區市監局辦案過程中鑑於北京梧桐印公司能夠積極配合工作,及時改正違法行為。決定依據《禁止傳銷條例》的規定,沒收其違法所得594元,並罰款50萬元。[此文來源金融騙局預警,版權歸原作者,如侵權,請聯繫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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