謊稱有“槍”,假冒被害,吳某狀非法經營案告破!

嫌疑人吳某狀被抓獲。

謊稱有“槍”,假冒被害,吳某狀非法經營案告破!

3月26日,琿春市某大藥房法人邱先生來到琿春市公安局刑警大隊報案,稱自己於2月22日通過微信,在一位浙江溫州的某銷售方吳某狀處採購了一批額溫槍。但賣方在提供訂單號後,物流信息卻一直顯示沒有攬件。經過多次催促,銷售方吳某狀稱自己在向他人採購的過程中被騙了,已經向當地警方報案,並向邱先生提供了一張當地公安機關受理民警的“警官證”照片。得知原委後,邱先生要求吳某狀退款,但持續了近一個月,退款都沒有收到,邱先生損失價值4.3萬元。

謊稱有“槍”,假冒被害,吳某狀非法經營案告破!

疫情期間涉及疫情物資採購銷售案件高發,社會影響較大。琿春市公安局刑偵大隊值班民警李洋接到報案後引起高度重視,根據邱先生提供的線索立即展開調查。通過邱先生提供的銷售商的微信、身份等信息,民警通過深度調查確認吳某狀卻有其人,在佛山市某供應鏈管理公司工作。但所謂的“警官證”經過當地警方確認為假證,並無其人,也沒有接到類似報案信息。考慮到疫情期間,外出調查辦案難度較大,辦案民警便申請對吳某狀的銀行卡進行先期凍結。4月17日,吳某狀來到琿春市公安局投案。通過訊問,吳某狀對自己在沒有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為賺取中間差價,虛構有現貨出賣額溫槍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謊稱有“槍”,假冒被害,吳某狀非法經營案告破!

目前,邱先生損失的4.3萬元已被返還,4月22日他再次來到琿春市公安局,將一面寫有“守護平安,破案神速”的錦旗送到民警手中,對民警快速破案表示感謝.嫌疑人吳某狀因涉嫌非法經營已被取保候審,案件還在進一步偵辦中。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