斤仍一椒难求,揭秘樟树港辣椒是怎样长成的?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李成辉 通讯员 王昌熙 图/记者 李成辉

长沙以北,湘江以东,有个樟树镇。每年一进入五月,这个小镇就备受关注,被关注的不是小镇本身,而是镇上农户们种植的低矮辣椒。由于小镇是湘江一个港口,辣椒也被称为樟树港辣椒。

众所周知,湖南人,无辣不欢,对辣椒的品鉴也是独到而犀利。樟树港辣椒个头小巧,谈不上过分辣,但初上市的时候卖到288元/斤,且一椒难求,可能让不少人费解。带着疑惑,在辣椒上市之前,4月下旬的一天,记者来到湘阴县樟树镇进行实地探访,找寻答案。

樟树港的辣椒,左宗棠的脾气

樟树港辣椒是岳阳市湘阴县樟树镇的特产,有着两百多年的种植史。作为千年古镇,樟树镇自尧舜禹时期就有二妃泣帝的传说,到了近代更是有晚清名臣左宗棠置地种辣椒的轶事。左宗棠在故乡樟树港柳庄居住时,一日三餐不可缺少的就是樟树港辣椒。

4月22日,当地一位椒农驱车带领记者游览樟树镇。他边走边介绍,樟树镇毗邻洞庭湖,依傍湘江,南靠铁炉湖,北有文泾港,中间是阳雀湖,自南向北又有巍巍鹅形山脉,让其正好成为一个盆地,“远眺望去,就像一个被母亲环抱的孩子。”

特殊的地形地貌,又孕生了独特的小气候。此地的冬天平均气温,比湘阴其他地区要高1.2℃,夏天则低1.3℃,非常适合辣椒生长。泥土耕层深厚,土壤酸碱适中,有机质含量较高,辣椒生长所需要微量元素十分丰富。值得一提的是,在樟树镇辖域范围内,没有一家工厂。

诸多因素叠加,促成了樟树港辣椒“香、脆、甜”的美味。2012年获国家地理标志认证,2013年入选国家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

“这是大自然的‘馈赠’,也是我们的福气。”椒农说,他们这里种植的辣椒,它的辣没有朝天椒狂放,也没有灯笼椒淡泊,而是一种内敛的辣,有点像左宗棠的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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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港辣椒的“住宿”条件不一般

湖南省阳雀湖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是当地最大的辣椒种植基地。走进该公司辣椒种植大棚,记者看到,一排排绿油油的小株植物缀满白蕊,间杂着星星点点的小青椒,呈现出生机盎然的景象。

此时,棚外温度二十七八度,但置身棚内却感觉不到明显的温差。“其实叫避雨棚更合适。”总经理周鑫介绍,顾名思义,避雨棚主要目的是为了避雨,而且棚子两边都装上了纱网,能通风和防虫害。棚子顶部,还覆了一层遮光布,以防阳光暴晒。

在这个大棚内,还放着两台大型的全自动燃油热风机,樟树港辣椒抗冻能力比较差,一旦气温低于它的生长温度,燃油机就可以给棚内增温。不仅冷的时候能增温,气温过高的时候还能降温。周鑫告诉记者,大棚内安装了水帘喷淋系统,天热的时候随时能给辣椒树淋浴。周鑫笑言,这堪比五星级酒店的待遇,当然也投入了大价钱。

记者注意到,在当地种植辣椒的大棚内,粘虫板,诱捕器等防治病虫害工具基本是标配。离左宗棠故居柳庄不到2公里处,君子之椒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种植基地的大棚里,五名女工正手持刀具除草。只见她们手起刀落,杂草便被连根拔起。负责人甘海波介绍,杀虫、除草以及施肥,他们都是采用绿色环保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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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娇气”的樟树港辣椒,抗性较差

说到这,不少人会奇怪:种个辣椒有必要如此大动干戈吗?回答这个问题,还要从樟树港辣椒本身说起。

今年45岁的甘志明是文泾村的一名椒农,辣椒种植已近20年。去年,甘志明种了四五亩,预计今年亩产能到两千斤。“过去种辣椒,大多靠运气。”他告诉记者,即便前期的选种、育苗、栽种、面积、时间都按标准执行,但种好以后,辣椒树能否长大,会不会结果,结出来的果实品相以及销售如何,也难以控制。

几百年来,樟树镇的椒农基本是自留自播,品种没有经过人为杂交。这种好处是保留了辣椒的独特风味,但代价同样不小,品种抗逆性差,怕风怕雨,给种植增加了难度。比如,樟树港辣椒核心种植区处在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区,雨水充沛,辣椒树在采摘后留下的伤口,很容易被雨水感染,造成减产或绝收。

近年来,当地椒农纷纷给辣椒地搭上了大棚,实行“避雨栽培”,这有效降低了辣椒树感染的几率,产量自然就有了保证。此外,辣椒的辣度与生长环境的温度密不可分,温度越高,辣椒越辣。樟树港辣椒也是如此。刚上市的时候,其品质独特,价格高,但天一热,辣椒变辣了,价格就会掉下来。

周鑫解释,樟树港辣椒最适宜生长的温度为25℃左右,大棚内的水帘、喷淋等降温系统就是为了给辣椒降温,减缓辣度的提升,从而凸显辣椒的香味,稳住辣椒的品质。

不过,这样一来,种植成本相比传统种植又增加了不少。

蒜苗炒辣椒丁,你吃过吗?

对于懂吃辣椒的人来说,樟树港辣椒往往能让他们爱不释手;而对于不懂吃辣椒的人,只要吃上一两口,也马上会对它一见如故。长沙一老餮说,这种辣椒前期微辣香甜,中期中辣香脆,后期辣而有香,味纯不涩,椒香浓烈且明显高于其它品种。

在樟树镇,炒辣椒是一道大菜,也是当地宴席上不可缺少的一道大菜。不少人吃过蒜苗炒牛肉,那蒜苗炒辣椒,而且是炒辣椒丁,你可能没吃过吧?当地一名餐饮经营者给记者讲了件趣事,曾有两名骑友路过樟树镇,听说樟树港辣椒很有名,就点了一盘,吃完还意犹未尽,就又加了一盘,结账时却吃了一惊,“没点大菜,怎么就吃了一千多块钱?”

谈起樟树港辣椒,绕不开樟树港辣椒产业协会会长、阳雀湖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曾立宇。偶然的机会,一直在外做事的曾立宇接触到了这种辣椒,“这种辣椒不光是调味品,只炒辣椒就是一盘菜,卖价也不低,头茬的辣椒一斤就要上百元。”再一打听,原来是自己家乡的辣椒。

曾立宇了解到,5月份刚上市的辣椒,不怎么辣,而且纤维少,吃起来口感软糯,加上香味浓郁,不仅本地人喜欢,很多外地人也十分青睐。但他也发现,一些农户会把真假樟树港辣椒掺杂着卖给消费者,“只顾眼前利益,伤害其实是长远利益。消费者在吃完后会觉得原来樟树港辣椒也只是徒有虚名,下次就不会再买了。”

于是,曾立宇喊回在广州做生意的发小周鑫,投入1000多万元成立公司,种植了近百亩辣椒试验田,还与500多户樟树港辣椒种植户建立“统购统销”农业合作社。“公司化品牌运作,杜绝假辣椒,让农产品打开发展新局面。也帮助当地农户实现了收入翻番,带动乡亲一起致富。”

借助权威,将辣椒打入全国几十家湘菜馆

两人虽然是当地人,但经销辣椒还是第一次,栽跟头在所难免。由于没有固定的销售渠道,第一年就出现了滞销,仓库辣椒堆积如山。曾立宇不愿降价销售,当时每天收来的辣椒都要倒掉一半,那一年,他们亏了300多万元。

酒香也怕巷子深,怎么办?头脑灵泛的曾立宇就想,能否办一场辣椒节,请大咖来品尝呢?但自己的资历有限,于是他辗转并邀请到湖南省湘菜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王墨泉。王墨泉醉心湘菜,对上品食材更为痴迷,在品尝过樟树港辣椒后他连连赞叹。

2017年5月,曾立宇举办的第一届辣椒节顺利开幕,众多湘菜馆的负责人和厨师现场参观了种植基地,了解了樟树港辣椒,曾立宇又通过媒体宣传造势,一下子让他的辣椒在湘菜圈子里打出了名气。一个辣椒节,把樟树港辣椒打进了全国几十家湘菜馆,即使在湖南这个辣椒江湖必争之地上,也有了一席之地。

这一年,曾立宇将头茬辣椒定价在288元/斤。

经筛选的头茬辣椒才能卖出好价钱

“天价辣椒”本身也算是一种营销。不过,这种营销在吸引众人眼球的同时,还容易惹出争议。

对此,曾立宇解释,并不是所有辣椒都能卖出好价钱,只有经筛选的、头茬最好的辣椒才能卖出数百元的价格。

根据辣椒的品相、鲜嫩程度,曾立宇把辣椒分成了五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次品。头茬辣椒摘完后,樟树港辣椒会越来越辣,只有10%能拿来当鲜辣椒卖。曾立宇眼中最好的樟树港辣椒,应该在质地尚嫩时就采摘,外形色泽要好看,长度要控制在6厘米左右,椒柄要呈弯曲状……

每年进入辣椒采摘季,曾立宇都会反复交代员工和合作社的社员,要蹲下来采摘,防止出现遗漏情况。曾立宇告诉记者,每个工人摘一亩地,大概要蹲着挪数百步,天热的时候更加辛苦,本地人基本不愿意做,有时候只得到外面去请人采摘。

“头茬辣椒一亩地最多只能摘个六七两。物以稀为贵,再算上较高的采摘成本,价格自然就上去了。”曾立宇说。

调侃也由此而来,身为湖南人,如果不好好赚钱,可能连辣椒都吃不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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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樟树镇也不一定能吃到真正的樟树港辣椒

尽管樟树港的辣椒还在开着花,但记者注意到,市场上已经有大量的“樟树港辣椒”在销售。

“这时候,就是来樟树镇也不一定能吃到真正的樟树港辣椒!”当地一位椒农透露。他介绍,樟树港辣椒的生长周期长达7个月,头年10月育苗,直到次年5月才会有辣椒上市。也就是说,真正的樟树港辣椒在每年5月至10月之间才有,“在这个时间以外上市的辣椒,基本都可以说是假的。”

目前市场上大量销售的所谓樟树港辣椒,无非两种:一种杂交辣椒,在江西等地有广泛种植。其外观像樟树港辣椒,但口感差别很大;另外一种是樟树港辣椒原种在广西云南等地种植的产物。虽是原种种植,但脱离了原产地独特的地理条件,难免“南桔北枳”。湖南省蔬菜研究所的一位教授也曾尝试把樟树港的种子或苗子移栽到别处,但口味却不一样了。

樟树港辣椒真假难辨,是长期存在的一个问题,也是很多特色农产品共同面临的问题。湘阴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袁敏哲坦言,这是幸福的“烦恼”,因为只有农产品出了名才会有人模仿。他表示,下一步将重点进行樟树港辣椒的品牌建设与保护。

链接:冒用樟树港辣椒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被查处

4月23日,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公布十大知识产权领域典型案例,其中冒用樟树港辣椒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被查处。

2019年3月1日,长沙市知识产权局根据湘阴县樟树镇辣椒产业协会举报,依法对长沙某鲜生超市和长沙某农产品有限公司涉嫌侵犯樟树港辣椒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长沙市某生鲜超市和长沙某农产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樟树镇辣椒,系湖南某农产品营销有限公司提供。经商标权力人湘阴县樟树镇辣椒产业协会辨别,上述当事人销售的樟树港辣椒为侵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商品。

该局依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认定当事人构成商标侵权行为,责令长沙某农产品营销有限公司、某生鲜超市和长沙某农产品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对长沙某农产品营销有限公司和长沙某农产品有限公司分别罚款2万元。

[责编:陈舒仪]

[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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