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嫁出去的女兒,有沒有權利借住父母留下的空房子?為何?

夕陽紅66502679


我不明白你這樣問的意思是為了什麼?既然是父母的留下的房子,也就應該是父母的遺產了,只要父母沒有明確囑咐給予誰的,子女都有共同的繼承權,這是法律明文規定的,這是與嫁與不嫁毫無影響的,既然說到是空房子,作為嫁出去女兒暫時借住又有何不可呢?既使提出要求繼承她應得的哪一部分,也是合情合理的,最終也只有交由法律依照具體實際情況來裁定。

我個人認為,既然是空著的房,而作為父母的女兒又確實居住有困難的,實在沒有必要為此而鬧到兄弟姐妹不和,“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呢?提出問題的人應該是這個女兒的兄弟又或是女兒本人,如果是外人,根本就無權過問。

而且說到是父母留下的空房子,應該是誰也沒有入住的吧,如果是父母生前就默許了女兒居住的,又或是已經在居住的,應該說不上是空房子吧?如果是這樣的,他們的女兒自然就有權“借住”啦,直到兄弟姐妹間協商或交由法院裁定後為止。

其實,兄弟姐妹之間,萬大的事情都可以通過共同協商解決的,錢失去了,可以賺回來,兄弟姐妹感情失去了,就並非可以賺得回來的了;況且父母的空房子也並非是你們賺取建造的,正所謂“好仔不論爺田地,好女不論嫁時衣”。為此爭得互不相讓,實在是極不應該的,既然說是借住了,就大可以互相之間協商,立下字據何時歸還就是了,因為向誰提出借住,也承認房子的歸屬權是誰的了;兄弟姐妹之間何必處處相逼呢?如果真的鬧翻了,交由法院裁決,只要父母沒有立下遺囑,作為子女都可以繼承他們應得的哪一部份的。


老樹時光倒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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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和兒子都是有繼承權的,父母留下的空房子,如果沒有寫遺囑歸誰,那女兒也有權利繼承。可以通知兄弟姐妹過來一起共同協商,父母留下的空房歸誰繼承,誰就有權利住。如果空房的繼承權不歸你,那你如果想借住,可以通過空房所屬的新主人同意就可以住。


以上是我的看法,親們有什麼不同的見解,歡迎大家在評論區留下您寶貴的見解!謝謝!


雪梅瓶


父母生前留下的房子,凡是父母生的,兄弟姐妹個個都有繼承的權利。只要父母臨終沒有寫遺作歸誰,房子空著嫁出去的女兒,同樣有房產繼承的一份權利。

如果兄弟姐妹較多,我認為只要互相通過一聲就行了,大家沒有啥意見,反正房子空著借住也沒大關係,充其量除去自己外,出一些房租分享其他兄弟姐妹,在一般情況下,兄弟姐妹感情好,在一般情況下,是不定可能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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