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的法律是一人犯罪全家連坐,所以在秦朝時期可以說社會上犯罪率很低。
48歲的農民群眾劉邦加入了反秦起義,可以說有各種複雜的原因結合在一起。
其一:違反麼大秦的法律,犯了死罪。
劉邦作為泗水停長時因押送徭役去驪山服役,徭役半路不斷逃跑,在大秦不能按時按數交付徭役,是違反了大秦法律,劉邦明知這些,為了活命半路上和願意追隨他的徭役兄弟直接做了土匪。
其二:劉邦帶頭大哥的性格。
劉邦從小就不喜歡務農,總是喜歡在社會上混,但卻斷事情很公道,久而久之交了很多知心的朋友。也在當地小圈子混出來一個大哥的稱號。
其三:吃不上飯,還是為了活命。
劉邦帶著兄弟們,做了土匪,可也是有一頓沒一頓的,腦袋也不屬於自己的,正好當時陳勝吳廣打響反秦起義的口號,起義對劉邦益處太多,可以吃喝沒有問題,沒準還可以保住腦袋,劉邦立馬拉上自己兄弟跟開始反秦。
其四:當時秦始皇已經去世,秦二世胡亥時期。
試想秦始皇時期,反秦這事估計都得仔細想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