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房價要降?還是房價要漲?

2018年12月底,山東菏澤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佈關於推進全市棚戶區改造和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其中提到,取消新購住房限制轉讓措施,取消《菏澤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中“對主城區和住房成交量高、房價穩控壓力大的縣區實行新購住房限制轉讓措施,即所購買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取得產權證書至少滿2年後方可上市交易,非本地居民購房限制轉讓時間不少於3年”的規定。同時,降低市區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額度。此舉瞬間引爆山東菏澤房產市場。這個政策透露出當前山東地方政府面臨的巨大壓力,特別是三四線政府。

限售本身是延長購房者房屋的持有時間,換句話說:擠出投資客與投機需求。因為持有時間越長,面臨的不確定性就越大,風險就越大,資金沉澱與成本就越大,是投資需求與投機需求不願意看到的。

繼山東菏澤打響限售鬆綁第一槍之後,隨後,廣州樓市調控也放鬆了!

就在一週前,廣州市國規委在官方網站上掛出《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於完善商服類房地產項目銷售管理的意見》的文件。

文件明確了:2017年3月30日前(含當日)土地出讓成交的(以簽訂土地出讓合同、成交確認書或經公告確認土地出讓成交日為準)房地產項目,其商服類物業不再限定銷售對象,個人購買商服類物業取得不動產證滿2年後方可再次轉讓。

2019年,房價要降?還是房價要漲?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原文內容如下:

一、2017年3月30日(《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通知》,穗府辦函〔2017〕65號發佈之日)后土地出讓成交的(以簽訂土地出讓合同、成交確認書或經公告確認土地出讓成交日為準)房地產項目,其商服類物業的銷售對象應當是法人單位。

二、2017年3月30日前(含當日)土地出讓成交的(以簽訂土地出讓合同、成交確認書或經公告確認土地出讓成交日為準)房地產項目,其商服類物業不再限定銷售對象,個人購買商服類物業取得不動產證滿2年後方可再次轉讓。

三、2018年12月19日24:00前已簽訂認購書或購房合同,並且完成購房合同網籤的,按原政策執行。2018年12月19日24:00前未完成購房合同網籤,但已簽訂認購書或購房合同,並且能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銀行入賬憑證或完稅證明原件的,仍按原政策執行。

下一步,市區住建部門將聯合加強商服類房地產項目的銷售監管,進一步規範市場秩序,為保持市場平穩運行、全面優化營商環境創造條件。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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