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希望產假是多長?

y咩


你好,我是Yugis揪揪媽媽,作為一個在海外生活了10年,又回國的寶媽,同時也是一名資深HR,我想根據我的觀察來回答你的問題。


勞動法的規定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規定,目前產假最短的省份也有128天,多數省份能達到158天,也就是5個月多一點兒,如果是剖腹產還可以再多加15天。


此外,國家還還規定了老公的陪產假。當然不同省份允許的時間不同,最短的有5天,有些省能達到21天。

(我家揪揪幾個月的時候一般都要靠著媽媽才能睡覺)


嬰兒的陪伴


從陪伴嬰兒成長這個角度,其實前面2-3年都挺重要的。揪揪媽媽曾經也在家陪伴孩子了一段時間。現在雖然上班了,依然非常注意每天下班後陪伴孩子,以及節假日儘量多陪孩子。


孩子的成長需要父母的陪伴,需要花心思跟孩子相處。孩子前面3年的陪伴能夠給孩子帶來足夠的安全感,為將來的性格養成打下良好基礎。

國外的情況


實際上很多高福利國家的確有比較長的嬰兒護理假。歐洲不少國家除了5-6個月產假之外,還有2年以上的嬰兒護理假。但是他們做得最有特點的不是這個護理假長,而是這個‘嬰兒護理假’既可以媽媽休也可以爸爸休。這個時候孩子的爸爸媽媽就要做選擇了,看兩人事業和收入狀況,北歐女性經濟比較獨立,很多時候收入超過男性,那麼這個時候就是爸爸暫時在家休嬰兒護理假帶孩子,媽媽去上班。


歐洲還有規定,產假過後,後面的護理假由國家福利發放每月育兒津貼,這個津貼數量視國家不同而不同,在某些經濟情況比較好的國家,育兒津貼基本上等同於普通大學畢業生的月薪了,所以還是比較客觀的收入。然後這個時候企業由於不需要負擔這個人的薪資,一般會招聘1-2年的產假代工,可以是實習生之類。

我們的實際情況


從孩子的角度,當然產假(或者說是護理假)能夠有2-3年是最好的。但即便是現在產假只有5-6個月,二胎放開的情況下,已經嚴重影響各個年齡階段的女性就業。


高知女性如果碩士畢業已經25歲左右,這個時候雖然比較年輕但沒有工作經驗,可能是僅有2-3年的就業黃金期,不過多數也是基礎崗位。而且很多人也許2-3年後就進入了集中結婚生育的高峰期。已婚未育的用人單位擔心其馬上懷孕,生了一個的又擔心很快生二胎,二胎生完的,孩子長大過程中需要花費大量精力,可能人家又擔心你精力跟不上了。何況如果女性在碩士畢業25歲到35歲這10年一切順利的完成戀愛-結婚-生子-生二胎,二胎也3歲這個過程,那麼女性肯定是沒有多少精力放在事業上的,也就不太可能很容易進入管理層或者專研技術,那麼一個35歲的女人雖然已經完成二胎生育計劃,且二胎也進幼兒園了,但錯過了女性事業發展最佳時期,35歲也就是要被淘汰的年紀了。

解決之道


作為一名資深HR。我覺得這個是很矛盾的問題。不是單純靠延長產假來增加女性福利。並不是所有女性都願意做全職媽媽。


1.產假後的育兒假

我覺得如果國家福利跟得上,可以學習部分國家那樣的產假制度,也就是女性休完產假後,還有1-2年左右的護理假,但是護理假也可以孩子爸爸休。讓爸爸也參與到育兒中來。我們說孩子前2-3年的陪伴很重要,這個並不只是媽媽重要,爸爸一樣的很重要。喪偶式育兒,再加上全職媽媽的頭銜,好多女性都很崩潰。而且男性女性都可以休育兒護理假的時候,生育這個問題帶來的就業歧視就可以解決很大部分。


2.日託中心

很多人無法上班而被迫在家做全職媽媽,不完全是因為一個人養不了家,而是因為家裡沒有老人幫忙照顧,找阿姨又太貴了還不放心。大的企業和機關單位應該像以前一樣修建企業託兒所和日託中心,讓媽媽或者爸爸可以把孩子放在日託。或者應該大力修建福利式的(也就是大眾價位的)日託中心。這樣便可以很好地解決這個問題。


我是Yugis揪揪媽媽,80後海歸辣媽,高齡生育。曾在5個國家居住過,一共超過10年,深度旅遊40國。願與您分享我的育兒理念以及人生感悟。歡迎關注Yugis揪揪媽媽。

Yugis揪揪媽媽


我所在的縣城產假是158天,5個多月,現在提倡純母乳餵養6個月,堅持母乳餵養2年,但是產假才5個多月,媽媽上班後,只能上班前餵飽,下班再喂一次,中間喝米粉,上班後工作忙或者因為趕時間的原因母乳餵養就不更少了,陪伴寶寶的時間也少,寶寶就會出現依賴媽媽的現象,一下班就粘著媽媽,抱著不鬆手。如果可以,建議產假時間是一年,多點時間照顧寶寶的生活,一歲以前也是寶寶的認知能力發展、養成生活習慣的時候,這個時候有媽媽在身邊陪伴對寶寶的影響絕對是最有益的。


多點辣椒多點醋


不同省份產假不一樣,有的128天,有的158天,剖宮產的一般還會多15天,也就是說產假目前全國各地最少有四個月。 我是兩個孩子的寶媽,生老大時還不是現在的產假政策,那個時候休了98天,生老二時休了158天,但其實不管是哪一次,我覺得都休夠了——休假在家連個出門的機會都沒有,天天在家裡面對娃娃特別辛苦,特別孤寂!

其實,對寶媽來說產假完完全全在家靜休42天就好,因此我覺得42天后寶媽可返崗工作,同時寶寶一歲內,寶媽每滿一個半小時可以自主選擇離開1個小時,每天工作6小時即完成工作量!我感覺這樣最好:

1.\t公司不用擔心招女性會因為生孩子,幾個月不來工作還要付工資,徒增企業負擔;

2.\t年輕女性,不用擔心因為懷孕生孩子就被企業擠兌甚至解僱;

3.\t寶媽生娃後及時迴歸工作,不會讓自己與社會脫節;

4.寶媽按時按點餵養孩子,可以讓寶寶吃喝有規律,生活有節奏;

5.沒有老人幫忙照顧孩子寶媽,可以用自己工作的錢請個鐘點工阿姨協助自己一起帶孩子,省得一天到晚面對孩子,身累心更累!

我聽家婆說,她媽媽生娃的那個年代,產假只有56天,56天后寶媽返崗工作,寶寶會安排在廠裡有專人負責照看,每滿2小時所有廠裡寶媽可以統一到哺乳室喂孩子,喂完就交由專人管理,我覺得現在廠子大小不一,寶媽人數不同,可以採用社區組織統一管理,應該是個不錯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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