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封!撤訴!歷時98天,山東濟南中院法官促成4500萬自動履行,助力涉案企業項目順利復工!

近期,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許海濤在審理一起土地使用權轉讓糾紛案件中,利用互聯網組織當事人雙方進行主管異議聽證調查,並積極開展庭外調解,促成被告公司主動支付合同價款4500萬元,原告公司主動申請解除涉案查封土地並撤訴,以高效的調解從根本上化解了矛盾,助力企業項目順利復工復產!下面帶你瞭解詳情:

前言


2019年7月21日,濟南禾某置業公司、濟南信某置業公司、慧某公司和管某簽訂《投資協議》,約定禾某公司向慧某公司轉讓位於濟南經七路一處地塊,慧某公司支付轉讓價款5000萬元。信某公司承諾若慧某公司未能按協議支付收購款時,由其代為支付。後禾某公司依約履行協議,將項目地塊土地使用權證書變更至信某公司名下,但慧某公司僅支付轉讓款500萬元。2019年12月18日,禾某公司起訴信某公司要求立即按照承諾支付收購款,並按照年息24%支付各項損失。同年12月19日,根據禾某公司申請,濟南中院依法查封了涉案項目的土地。


隨著疫情形勢好轉,被告信某公司籌劃推進涉案項目復產、復工,承辦法官藉助信某公司所提轉換查封涉案項目土地的申請,組織雙方多次對合同履行方式、訴訟成本等進行調解,最終促成禾某公司先行主動申請解除查封,信某公司支付合同價款4500萬元。2020年3月25日,禾某公司申請撤訴,當日依法裁定準許。


歷經98天,承辦法官以認真負責的態度、春風化雨的精神,徹底化解了雙方矛盾糾紛。用實踐證明,做好調解工作,不僅能夠為法院作出裁判順利結案奠定良好的基礎,從根本上化解矛盾、促進社會和諧,實現案結事了,而且通過負責高效的調解,還能積極傳導司法溫暖、正確引導法治理念、切實維護司法權威。


法官說法

本案涉案金額巨大,但爭議事實比較清楚,審理過程中,我發現被告有推動涉案土地解封,促進項目開發的意願,考慮訴訟成本和執行時間的不確定性,對雙方企業的經營和涉案項目的復工復產均會帶來不利影響,為促進雙方糾紛的有效化解,促進涉案項目順利復工復產,對雙方履行方式、金額等開展了多輪調解,最終被告公司經過審慎考慮自動履行4500萬元,原告申請撤訴。調解工作中,雙方會有很多“討價還價”,這時需要耐心的傾聽,仔細瞭解當事人的訴訟請求,進而有力的把握調解時機,才能調解成功,真正的化解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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