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規定:未開學不得提前收學費!宜賓這些學校開學時間有調整…

四川規定:未開學不得提前收學費!宜賓這些學校開學時間有調整…

4月17日,四川省教育廳發佈《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收費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了未開學或未開課不得提前收取學費(保教費)!已按學年收取的住宿費,在春季學期末結算清退!

具體來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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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近期個別學校和幼兒園在未開學開課情況下預收學費(保教費)、住宿費問題,按照教育部治理教育亂收費領導小組辦公室預警要求,現就各級各類學校和幼兒園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收費管理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學費(保教費)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各地各校開學復課嚴格按照《四川省教育廳關於2020年春季學期開學有關事項的通知》(川教函〔2020〕112號)相關要求執行,未開學或未開課不得提前收取學費(保教費)。

二、住宿費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費。已按學年收取的住宿費,學校根據實際住宿時間並綜合考慮與宿舍直接相關的人員、折舊等成本支出,在春季學期末結算清退。

三、各地各校要認真貫徹落實《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學生資助工作的通知》(教財司函〔2020〕30號),全面落實好各項學生資助政策,加大對患病和受到疫情影響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力度。

四、學校不得借疫情防控名義擅自增設收費項目、擴大收費範圍、提高收費標準,不得違規亂收費。

五、各地各校應做好收費政策宣傳解釋,加強正面引導,設立專門諮詢電話,指定專人負責處理收費諮詢事項,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江安縣調整開學時間

4月15日,宜賓市江安縣教育和體育局發佈最新通知,全縣幼兒園大班、特殊教育學校原定4月27日開學復課時間推遲到5月6日,幼兒園中班、小班原定4月28日開學復課時間推遲到5月7日。

同時,本期公辦幼兒園保教費作相應調整。按照學前教育“不足半個月按半個月收費”的原則,2020 年春期學前教育收費時長為 2.5 學月。根據各級公辦園的收費標準,本期各級公辦幼兒園應收取的保教費分別為:一級園 600 元/期、二級園 400 元/期、三級園 325 元/期、四級園 275 元/期、未評級幼兒園(班)250 元/期。請各公辦幼兒園按此標準,結合幼兒本期就讀時長,向家長做好保教費的按實結算工作。

四川規定:未開學不得提前收學費!宜賓這些學校開學時間有調整…

為了科學安排2020年春期的教學課時,將疫情對教學工作的影響降低到最低程度,根據市教體局4月9日基礎教育工作會議精神,江安縣教體局印發2020年春期教學課時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一、2020年春期校歷安排

根據市教體局提出的校歷安排方案,2020年春期校歷時間如下。

(一)正式放假時間:高中學校7月28日,義務教育階段學校7月25日,幼兒園和特教校7月18日。

(二)各類考試時間:高考7月7-8日,中考7月13-15日,初中七、八年級和小學各年級7月20-21日,高中一、二年級7月21-23日。學生考完後即離校,通知書以微信、QQ等方式發送給家長和學生。

二、教學課時彌補方案

根據本期的校歷時間,統籌考慮延期開學期間的在線教學情況,本期學前教育階段和特教校按原有作息時間安排教學活動,不增加課時;高中階段學校根據本期的教學任務,通過每天增加課時、實行月假制等方式,合理彌補課時,具體方式由學校確定。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1-9年級,每週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下午增加1節教學課時,用以彌補疫情耽誤的課時,由此涉及的作息時間調整、學科課時增加等,由各校統籌確定,嚴禁因增加課時收取費用。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幼兒園及特教校,2020年春期一律不得利用星期六、星期日及法定節假日補課。

三、學前教育保教費收取

按照學前教育“超過半個月不足1月按1月收費”的原則,2020年春期學前教育收費時長為3個學月。根據各級公辦園的收費標準,本期各級幼兒園應收取的保教費分別為:一級園720元/期、二級園480元/期、三級園390元/期、四級園330元/期、未評級幼兒園(班)300元/期。

請各幼兒園按此標準,結合幼兒本期就讀時長,向家長做好保教費的按實結算工作,避免造成負面輿情。

四、課後服務工作

由於本期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每週一至五下午均增加了1節課時,課後服務時間無法得到保證,因此縣內實施課後服務的學校本期一律暫停。

特此通知

江安縣教育和體育局

2020年4月14日

來源:綜合四川日報、江安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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