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建设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长白山管委会旅游和文化体育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和今年推进全省乡村旅游工作计划,启动和开展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建设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大力推进全省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优化乡村旅游供给,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在全省遴选一批符合文化和旅游发展方向、资源开发和产品建设水平高、具有典型示范和带动引领作用的乡村(含行政村和自然村),建立全省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

  二、遴选标准

  (一)文化和旅游资源富集。观赏游憩价值较高,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或科学价值。乡村旅游开发主题定位明确,有核心吸引物,特色突出,吸引力强。

  (二)自然生态和传统文化保护较好。资源保护和规划管控好,保持传统村落原有肌理,延续传统空间格局,注重文化挖掘和传承,建筑风貌具有地域特征、民族特色。

  (三)乡村民宿发展较好。乡村民宿,注重创意设计,凸显地域文化特色。产品能够在特色餐饮、文化体验、休闲娱乐等方面满足游客需要。

  (四)旅游产品体系较为成熟。能够结合本地文化和旅游资源条件,创造性地开发旅游产品,挖掘文化内涵。

  (五)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较为完善。可进入性好,交通设施完善,标识标牌系统相对完善。有信息咨询、智慧旅游、旅游投诉、宣传展示、游客游憩、便民服务等游客服务设施。公共厕所布局合理,数量能够满足需求,环境干净卫生。

  (六)就业致富带动效益明显。就业带动效果好,能够较好吸纳本地村民就业。旅游收入利益联结机制科学,有效保障村民合理收益,脱贫致富效果较好。

  三、工作程序

  (一)拟申报全省乡村旅游重点村的行政村或自然村填写《全省乡村旅游重点村申报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表》),同时按提纲要求报送《全省乡村旅游重点村申报方案》(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方案》),市级文化和旅游部门根据遴选标准择优确定后上报省文旅厅。

  (二)省文旅厅根据推荐情况,采取召开专家评审会评价论证、个别现场实地考评等形式,根据综合得分情况确定进入全省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的名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组织有创建意愿的县(市、区)开展申报方案编制和审核筛选工作,并按程序尽快向省文旅厅申报,将以此次申报为依据,向国家报送第二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

  (二)严格评审标准。各地应按照遴选标准,择优确定全省乡村旅游重点村推荐名单,各地推荐名额不超过10个,并按照优先顺序排序。

  (三)明确时间进度。各地于2020年5月10日前将全省乡村旅游重点村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申报方案》)书面报送省文化和旅游厅资源开发处(邮箱:[email protected] )。

  五、后续支持和管理

  (一)加强政策支持。省文旅厅拟依托旅游规划建设单位、创意设计机构、培训机构、媒体渠道、投融资机构等各方资源,在旅游规划、创意下乡、人才培训、宣传推广、投融资支持等方面对全省乡村旅游重点村和精品项目予以支持。拟选择不超过10个重点村实行引资引智包保服务,给予招商引资支持,优先给予乡村旅游经营单位评定和资金支持,优先推荐全国重点村。

  (二)加强信息报送。各地应建立信息报送机制,组织乡村旅游重点村及时填报乡村旅游发展相关数据和信息,积极反映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

  (三)强化动态管理。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等方式,适时对全省乡村旅游重点村开展考核评估,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有进有退” 的动态管理机制。

   特此通知。

  附件:1.全省乡村旅游重点村申报表附件1.docx

   2.全省乡村旅游重点村申报方案提纲附件2.doc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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