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恆大隊球員于漢超,於4月14日,由於當街私自塗改機動車號牌,事件曝光後,被廣州的交警部門被處以15日的拘留加罰款,廣州恆隊聞訊後立即宣佈,依據隊規將其開除出球隊。
現在,于漢超結束了15天的拘留,從拘留所出來了。出來的第一時間就發了微博,進行了誠懇的道歉:"由於個人法律意識淡薄,存在僥倖心理,違反了交通法規。此事給社會和俱樂部帶來了不良影響,在法律法規面前,作為公眾人物更應該帶頭遵守!在這裡向大家誠懇道歉,希望大家以我為戒!對於大家的批評,我虛心接受,以後時刻提醒自己做一個守法的公民。"。
從他的道歉來看,認識還是很深刻的,說明這15天的“法制教育”很有成效。
他出來後,事情就算完了嗎?沒完。其實,更多的麻煩事還在後面呢。
他是被俱樂部直接開除的,雖然被開除了,但畢竟在法律上來說,他與廣州恆大還有合同在身,合同不解除,他還不是“自由身”。
那麼接下來他何去何從呢?
有兩個選擇:一個是繼續留在俱樂部;一個是遠走高飛。
一、留在俱樂部
從目前的種種情況來看,恆大與于漢超之間,可能採取這種解決辦法。即開除但不解約。回來後將他下放至預備隊,經過一段時間的“考驗”,他仍有返回一隊的可能。
此前外界也傳出了這種猜測,由於他認錯態度好,俱樂部還是正常收留他。
其實在沒有出這個意外事件之前,由於傷病和年齡等問題,于漢超已經在考慮退役了,他本來想在完成廣州恆大的合同之後就退役,終老廣州恆大是他最初一個想法。
從這裡看出他對俱樂部還是有感情的,畢竟在這裡效力這麼多年,而且在這裡取得了許多榮譽。
二、再找下家
如果決定離開俱樂部,那這裡頭的事情就很複雜了。
于漢超需要恆大方面給他出具解約協議、自由身證明材料等。這些材料都完備後,他才能以自由身加盟其他球隊。由於于漢超個人能力出色,他不會找不到下家。
但俱樂部也不會做這個冤大頭,一分錢轉會費不要就放任他以自由身流向轉會市場,俱樂部畢竟是商家,商家的思維慣性就是在商言商的。
所以,如何賠償俱樂部的損失,就是一個令雙方都撓頭的問題了。
那麼就要看于漢超如何和俱樂部溝通,俱樂部又該如何考量。
如果出現第二種情況,也祝願于漢超和俱樂部好好協商,雙方“好聚好散”。
最後的結果如何,我們只能靜待事件的發展。
但在這裡我們要提醒所有的球員,只有遵章守紀,才能夠功成身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