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殘疾人“兩項補貼”擴面新政本月起施行

市民政局發佈消息,為進一步完善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穩步提升殘疾人幫扶救助水平,從5月1日起,我市首次將低保家庭外無固定收入的三、四級智力、精神殘疾人和一級、二級的聽力、言語重度殘疾人納入補貼範圍。

此次擴面主要針對低保家庭外無固定收入的困難殘疾人群體。申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的對象必須同時滿足:具有轄區內戶籍和社保關係;持有有效的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殘疾等級為三級、四級的精神或智力殘疾人;低保家庭外殘疾人;無固定收入。補貼標準按當地低保標準的20%執行。(全屏)

此外,將一、二級的聽力、言語殘疾人也納入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對象。補貼按照城鎮每人每月120元、農村每人每月80元的標準發放。已享受基本照護保險待遇的殘疾人不重複享受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

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可以向戶籍所在地的街道社區提交書面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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