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情人節聊離婚:深愛如斯,為何卻難白頭偕老?

在情人節聊離婚:深愛如斯,為何卻難白頭偕老?

在第92屆奧斯卡金像獎頒獎典禮現場,頒獎嘉賓史蒂夫·馬丁和克里斯·洛克用獲得最佳影片提名的《婚姻故事》調侃了一把亞馬遜首席執行官傑夫·貝索斯:“他離了婚也還是世界首富,他看《婚姻故事》還以為是喜劇呢。”

雖然《婚姻故事》最終只收獲了最佳女配角一個獎項(勞拉·鄧恩),但它的確是這個頒獎季熱議度最高的影片之一。該片講述的是一對三十多歲、有個八歲兒子的夫妻在異地分居後協議離婚的故事。片中屢屢暗示這對夫妻依然相愛,婚姻依然有挽回的可能,而其令人唏噓之處也正在於此:明明相愛的兩人,卻依然無法避免分手的結局。

深愛如斯,我們為何還是會離婚?現代人是否已經失去了愛的能力?這是在這個離婚率不斷走高的時代中我們困惑不已的問題。在這個情人節,我們用美國生物人類學家海倫·費舍爾(Helen Fisher)的《我們為何結婚,又為何不忠》一書,嘗試為上述問題作出解釋。

從一而終:農耕社會與一夫一妻制

離婚這件事令人詫異,首先是因為在歷史上的很長一段時間裡,人們都不怎麼會離婚。在工業革命之前,斯堪的納維亞、英倫群島、德國、法國、低地國家、西班牙、意大利、匈牙利等東歐國家、俄羅斯、東亞、印度和北非穆斯林農業社會的離婚率始終保持在很低的水平。

這裡固然有文化的規訓作用使然。在歐洲,基督教對性的約束在很大程度上塑造了西方“從一而終,至死不渝”的婚姻習俗。根據歷史學家維恩·布洛(Vern Bullough)的研究,西方歷史中最早將通姦與罪惡聯繫起來的是古希伯來人。猶太教教義最初對性行為的規定十分簡單,但在希伯來人流亡巴比倫後,即公元前516年至公元70年羅馬人摧毀耶路撒冷的這段時間裡,猶太人的性習俗越來越嚴苛。根據摩西法律,女人在新婚夜前必須守貞,並在婚後只侍奉丈夫一人;男人卻不必遵守這一規定,唯一的禁忌是不能與已婚婦女有染。

包括通姦在內的一些特定性行為在上帝的眼中是惡——希伯來人對性的看法很大程度上影響了後世的西方習俗,這些觀念與希臘-羅馬禁慾思想結合,融入了基督教教義中。比如在《新約·馬可福音》(10:11)中,耶穌將離婚和再婚也視作淫亂:“凡休妻再娶的,就是犯奸淫,辜負他的妻子;妻子若離棄丈夫另嫁,也是犯奸淫了。”

隨著時間流逝,基督教領袖對教徒性行為的約束也在不斷加強,其中的代表性人物是聖奧古斯丁(354-430年)。這位基督教史上最重要的神學家年輕時也曾荒淫無度,但因良心有愧皈依了基督教,開始終身禁慾。從此他對性深惡痛絕,認為一切涉及性的行為都是非自然的,終身未婚乃至善,夫妻之間的魚水之歡只能服務於生育這一個目的。久而久之,大多數基督教領袖都逐漸認同了他的觀點。根據天主教教義,夫婦締結婚約後不得離婚。雖然在宗教改革後,新教國家放鬆了對婚姻的管制,將之變為一項民間契約,人們可以向民政當局提出離婚,但即便如此,離婚率依舊很低。

費舍爾指出,工業革命前離婚率低下還有著很現實的原因:在農耕社會,由於生產力的落後,絕大多數人口勉強維持溫飽,夫妻兩人需要相互依靠才能生存,當人們無法實現經濟獨立的時候,離婚率自然就很低。

經濟因素也決定了即使沒有法律規定,一夫一妻制在歷史上也是絕對的主流。雖然許多農耕社會(比如前現代的東亞地區)允許一夫多妻制——男性可以更好地傳宗接代,女性則能獲得繁衍後代的好處——但研究發現,真正實踐這一機會主義繁衍策略的人其實很少。在大部分允許多妻制的社會里,只有約5%-10%的男性擁有妻妾,當然,這些男性是佔據地位和財富金字塔頂端的群體。在考察了250種不同文化後,人類學家喬治·彼得·默多克(George Peter Murdock)得出結論:“即便絕大多數人傾向於多妻制,且發生頻率還挺高,但一位運用數量優勢標準進行研究的中立的觀察者卻不得不承認,幾乎所有人類社會都是一夫一妻制。”

偷情成性:出軌的生物學解釋和心理學解釋

“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人們會因為各色各樣的理由離婚,但總結起來,全球各地夫妻的離婚主要原因也大同小異。在研究了160個社會的情況後,人類學家勞拉·貝齊格(Laura Betzig)發現,婚外情,尤其是女方出軌,是人們離婚最常見的理由。在離婚理由排行榜上位列二三的分別是不孕不育和家庭暴力。

從古至今,偷情都讓親密關係中的痴男怨女們心碎不已。美國一項2007年的調查顯示,大約20%-40%的已婚男性和20%-25%的已婚女性曾有過婚內出軌的歷史。從生物學的角度來說,包括人類在內的許多崇尚“一夫一妻制”的物種實際上都無法百分百對伴侶保持忠貞,鳥類學家就發現,在上百種“一夫一妻制”的鳥類中,依然存在偶外交配的行為;結對養育後代的哺乳動物,比如長臂猿,偶爾也會“沾花惹草”。“對偶匹配只是人類最基本的繁衍策略中的一部分;婚外情與性往往在我們的混合或雙重求愛技巧中扮演一個次要和補充性的角色。”費舍爾指出,所謂的一夫一妻制或許在很大程度上只是社會意義上的——伴侶雙方會按照一夫一妻制的原則生活,但與此同時也保留“出軌”的可能。

很多情況下,人們出軌恐怕不是“理智和情感”博弈的結果,而是出於某種更本質的生物學原因。生物學家發現,多巴胺系統內的特定基因同高頻率未婚性行為(比如一夜情)和高頻率出軌存在直接關聯。人們會不自覺地被免疫系統中特定區域的基因相異的人所吸引。也就是說,當一對夫婦免疫系統基因重合度很高時,他們就更有可能面臨婚外情問題。

腦部結構也可能誘發不忠。費舍爾認為,人類進化出了三種引導求偶和繁衍的基本腦系統:一種控制性欲,一種反射浪漫愛情,一種掌管依戀情緒。這三種基本神經系統之間有互動,產生大量靈活組合,並醞釀出一系列調控複雜的人類繁衍策略所必需的動力、感情和行為。然而這三種腦系統之間的關聯度在很多情況下是不一致的,也就是說,你有可能深深依戀著自己的正式伴侶,卻對另一個人產生性衝動,或瘋狂地愛上更多的其他人。“這三類神經系統之間相對的生物獨立性使我們能夠在行使一夫一妻制的同時,偷偷摸摸地搞地下情,”費舍爾得出結論,“我們的腦結構對出軌行為很是包容。”

與此同時,心理學家也舉出了一系列會導致出軌的心理、社會和經濟原因。第一,對婚姻的滿意度。當配偶之間缺乏溝通,屢屢產生齟齬,性生活不和諧,就有可能導致出軌。第二,自我膨脹的慾望。人們通常會被一個能拓展他們興趣、目標和自我價值的人所吸引。熱戀期是自我膨脹最顯著的階段,戀人之間頻頻分享想法和資源,但隨著某人自我膨脹傾向的減退,TA或許會因為渴望思想或身體上的新冒險而出軌,也就是說,那些比較擅長接受新事物的人出軌率更高。第三,童年時和父母關係不佳的人更難與對象建立穩定的親密關係。第四,社會權利不平等的伴侶,比如在經濟上處於絕對支配地位的男性和受教育程度比丈夫高的女性,也可能更風流。

美國性學家阿爾弗雷德·C·金賽分別於1948年和1953年出版了《男性性行為》和《女性性行為》。金賽和他的同事發現,婚外情還有年齡和階級的因素。比如藍領階層男性在年輕時更喜歡出軌,但到了40歲性慾會減退。反之,擁有學士學位的白領男性在20多歲時不太會參與婚外性行為,但到了50歲卻幾乎以高達每週一次的頻率“獵豔”。在女性受訪者中,35-40歲是出軌率最高的年齡段。至於當下,40-45歲的已婚美國女性和55-65歲的已婚美國男性顯著比其他年齡段的群體更容易“劈腿”。

“三年之癢”:我們時代的離婚藍本

如前文所言,前現代社會的離婚率低迷有人們難以獨自撐起家庭的現實原因,在進入現代社會後,這一情況已經發生了極大的改變。學界公認,女性社會和經濟地位的提高是我們時代離婚率上升的最重要因素。在農耕社會,由於採用了需要力氣的犁,農活逐漸由男性承擔,生產資料和經濟來源由男性掌握的後果就是“男尊女卑”意識形態的興起。女性是很難向不合心意的伴侶提出分手,離開家庭的。

然而隨著工業化時代的開啟和越來越多的女性走出家庭步入職場,男女平等的程度正在逐步提高,離婚率也隨之攀升。以美國為例:1960年代美國爆發了女權運動,從1960年到1983年,美國職業女性的人數翻了兩番,1966年到1976年,離婚率也翻了一倍。1981年,離婚率創下了歷史新高。如今美國離婚率雖然穩中有降,但依然在41%到50%的高位。在《婚姻故事》中,女主角妮可之所以向丈夫提出離婚,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她覺得自己為了家庭犧牲了自己的事業,而她的付出並沒有得到丈夫足夠的尊重。

除了經濟因素以外,還有許多文化因素在影響著婚姻的穩定性。社會學家和心理學家告訴我們,婚姻穩定是有一些前提的,比如夫婦二人價值觀契合,有共通的興趣愛好和朋友圈;在較為成熟的年級成婚;彼此能夠妥協退讓,等等。

當然,很多時候天不遂人願,婚姻依然不可避免地走向了破碎的結局。費舍爾在研究了從1947年到2012年聯合國《人口統計年鑑》提供的數據後總結出了當代社會離婚的三大規律。

第一,離婚通常發生在婚姻早期,尤其是婚後三到四年的時候,之後離婚率會逐漸回落。也就是說,俗話中的“七年之癢”並不存在,更確切的說法應該是“三年或四年之癢”。當然,這條規律不一定在所有國家適用,在埃及等穆斯林國家,離婚高峰發生在婚後的幾個月內。這或許是伊斯蘭文化風俗使然:在許多穆斯林國家,要是兒媳婦無法融入新家,新郎的家人是可以把她送回孃家的,而且發現兩人不合適就應該趁早分手。

第二,人們通常在年輕的時候離婚,女性的離婚高發期是25-29歲,男性是30-34歲。也就是說,人們通常在生育力旺盛之際和升任父母的高峰期離婚。

第三,離婚夫婦往往沒有子嗣或僅育有幼子。根據聯合國1998年到2007年的人口數據,43%的離婚都發生在未育夫婦之間,29%的離婚夫婦有一個孩子,18%的離婚夫婦有兩個孩子,另外5%的離婚夫婦有三個孩子。

雖然“白頭偕老”對越來越多的人來說成了一個可望不可即的夢想,但費舍爾提醒我們不應對愛情太過絕望。事實上,根據她對單身美國人的調查,人們依舊渴望愛情,希望能夠與情投意合之人步入婚姻:86%的人追求“共度一生的忠誠伴侶”,90%以上的人希望找一位“尊重自己”,可以“信賴、託付終身”“讓自己快樂”“抽時間”陪伴自己的意中人,超過54%的人相信一見鍾情,56%的人認為應該修改法律,方便他們嫁娶,89%的人相信白頭偕老。

某種意義上來說,現代社會所倡導的性別平等、經濟獨立能夠讓我們更自由地追求愛情——當你不再將另一半視作“長期飯票”或“生育工具”的時候,你會更關注對方本身,尋求某種靈魂的共鳴。當然,這份自由也是有代價的,那就是“恩斷義絕後勞燕分飛”的可能性。正如費舍爾所說:“早在440萬年前,我們的祖先就制定了一條雙重生育策略:表面上一夫一妻,暗中私通。因此,我發現21世紀男女關係的一個最大的問題,是我們每個人如何處理這些相互衝突的慾望:相愛和相守的原始衝動,以及追求自由和新鮮刺激的慾望。”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