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突擊搜查全港11地 檢獲5支槍械拘3人

據香港《大公報》報道,香港本土恐怖主義無孔不入,警方成為暴徒攻擊目標,炸彈無眼,隨時危及市民大眾。香港警方20日突擊搜查全港11處地點,檢獲一批槍械和原部件,拘捕3名男子。警方指出,檢獲的原部件製成的槍械,改動後可發射彈藥,對香港治安構成危險。

香港警方有組織案件及三合會調查科(O記)高級警司李桂華表示,20日根據線報兵分多路,在全港11處目標地點進行突擊搜查,共檢獲5支經由原部件製成的槍械,包括3支長槍和兩支短槍、26枚空彈殼、3件槍械原部件、6個胡椒噴霧器、一個槍用滅聲器和3個夜視鏡。警方亦檢走3部電腦和其他相關物品。

警方在行動中拘捕3名男子(25至63歲),他們分別報稱任職工人及氣槍店職員,涉嫌“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被捕人士為War game(注:戰爭遊戲)發燒友,檢獲的槍械部件均為真槍,軍械專家正研究組裝後是否可發射,警方同時調查3人是否與本地恐怖分子有關連。

李桂華續說,根據香港法例第238章 《火器及彈藥條例》中定義,胡椒噴霧器、槍械原部件和滅聲器等均歸類為槍械;至於空彈殼亦屬彈藥,如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罰款10萬港元及監禁14年。

疑犯同時涉及香港法例第60章進出口條例之下的進出口(戰略物品)規例制訂。根據該規例,任何人不得輸入或輸出規例附表所列的物品,除非是根據並按照工業貿易署署長所發出的進口或出口許可證。

當日下午約5時,O記探員在廣源邨進行拘捕行動,持法庭手令進入目標單位搜查,經一番擾攘,探員終把疑犯押走,一名柏姓(66歲)大廈保安員遭人指罵及襲擊,手腳受傷需送院敷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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