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受惊摔成脑震荡

居住在禅城某小区的林女士和丈夫带着没栓狗绳的柯基犬到小区遛弯时,柯基犬突然冲出电梯追赶同一小区正在散步的陈女士。陈女士出于恐惧奔跑,结果摔倒昏迷,送医诊断结果为脑震荡、多处软组织挫伤。事件还造成陈女士一个价值不菲的玉镯碎裂。起诉后,经禅城区法院调解,柯基犬主人最终赔偿了陈女士医疗费、财物损失等各项费用共计8万余元。案情显示,在此次事故中,陈女士摔倒后左边额头淤青肿大,手臂擦伤,手上佩戴的玉镯也碎落地上。送医后,医院诊断结果为:脑震荡,头外伤,头部皮下血肿,左上肢皮下血肿,多处软组织挫伤,且因伤需要全休一个月。事故发生后,陈女士家属报了警,派出所曾就赔偿事宜组织双方调解,但因双方各执一词,无法达成和解。2018年6月15日,陈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林女士夫妇赔偿其手镯损失100000元、医疗费1111.9元、误工费15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合计121111.9元。该案在开庭前一度被先移送至佛山市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陈女士认为林女士夫妇应按照其起诉的意见支付赔偿,林女士方则表示对医疗费用没有意见,但手镯是否是在事故中摔烂的证据仍有不足,金额也有待确认,因此只同意赔偿医疗费用及适当的精神损害费用。由于双方分歧太大未能达成调解协议,案件继续由禅城法院审理。2018年7月10日,该案在禅城法院正式开庭审理。庭审中,经过法官耐心释法,狗主林女士虽对其应承担赔偿责任不再持有异议,但却仍对陈女士举证的玉镯是否在事故中摔碎存疑。庭审结束后,针对庭审中双方争议较大的涉案手镯是否是在事故中摔碎的问题,法官当即前往涉案小区物管处查看事发时的监控视频,还向目击值班人员详细询问了事发经过,并让其辨认了玉镯实物。随后,法官将上述调查核实的经过和结果向陈、林女士进行了反馈,并引导双方多次磋商,最终促成双方于7月17日达成调解协议。林女士在签署调解协议的次日,即按协议约定向陈女士一次性支付了赔偿款等各项费用共81361元。【法官说法】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承担侵权责任禅城区法院认为,林女士在此次意外事故中虽因遛狗未栓狗绳致人摔倒承担了相应的侵权责任,但该案的成功调解最终修补了林女士与陈女士的邻里关系,所取得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远非一纸判决所能比拟。2018年7月18日,狗主林女士向法官送来了一面锦旗,表达了对法官尽心尽责调查、耐心细致调解,妥善化解其与陈女士之间邻里矛盾的深深感谢。法官提醒,不少市民喜欢在家中饲养宠物狗,增添生活乐趣,但部分动物饲养人认为“我家狗很温驯,不咬人”,因此外出遛狗时经常不栓狗绳。然而对一些儿童或怕狗人士而言,无论宠物狗是否温驯,他们都会感到害怕。一些平时看起来温驯的狗只,在“发情期”或者遭受惊吓等情况下,也可能性情大变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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