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酒碰車不可取 被查後悔已晚亦

【通訊員梁大偉】隨著社會復工復產,市民外出活動聚餐聚會頻率增大,酒醉駕等各類交通違法風險上升。

為認真貫徹落實“平安荊楚”專項行動要求,從源頭上預防各減少交通事故發生,4月20日晚,湖北襄陽樊城區長虹路警務平臺在漢江路開展酒醉駕交通違法集中整治行動,不到半個小時時間,就一連查獲三起酒後駕駛違法行為。看到一個個酒司機被查後的狼狽眾生相,路過市民也唏噓不已。

沾酒碰車不可取 被查後悔已晚亦

NO.1:晚上沒喝酒,咋也是酒駕

當天晚上8時許,男子秦某駕駛一輛白色小轎車行經漢江路卡點時被執勤民警查獲,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其體內的酒精含量為27.7mg/100ml,達到酒駕標準。

雖然被查出了酒駕,但秦某表示自己晚上確實沒有喝酒,只是中午和朋友們喝了幾瓶啤酒,然後又休息了6個多小時,以為晚上沒事了,才抱著僥倖心理開車回家,沒想到還是在“隔頓酒”上栽了跟頭。


NO. 2:仗著離家近,聚餐存僥倖

10分鐘後,駕駛人喻某行經卡點時被民警查獲,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結果顯示為55.1/100ml,屬於酒後駕駛機動車。面對民警,喻某後悔的捶胸頓足。

據瞭解,喻某當晚是在沿江大道附近與朋友聚餐喝的酒,而且吃飯的地方離家僅兩三公里遠,心想這麼近的距離應該沒問題,不會這麼“倒黴”被查,飯後又感覺自己喝得少很清醒,最後還是心存僥倖地選擇自己開車回家,不料被設卡民警逮個正著。


NO. 3:貪喝幾杯酒,“飯碗”搞砸了

剛過9時,男子許某駕駛一輛黑色小轎車通過漢江路路段時被民警查獲,經現場的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結果酒精含量為34.5mg/100ml,屬於酒後駕駛。

經民警進一步核查,許某持有A2的駕駛證,目前正從事襄陽到外地的貨物運輸工作,第二天恰好要“出車”,當晚與朋友約著聚餐,餐桌上許某盛情難卻,同朋友們喝了杯小酒,想不到這杯酒卻把自己的“飯碗兒”搞砸了,酒駕後的許某不僅要面臨罰款2000元、扣12分、駕駛證暫扣六個月的處罰,按照規定還將面臨駕駛證降級處理。

沾酒碰車不可取 被查後悔已晚亦

最後民警提醒:任何理由都不是酒醉駕的“藉口”,為了您和家人以及社會的安全,任何時候任何地點切記“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風裡、雨裡、白天、夜裡,警察蜀黍都在各大路口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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