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記者 孫桂東
20日晚上8時許,家住唐山路的市民苟先生急匆匆來到李滄公安分局樓山路派出所,從民警手中取回裝著現金五千多元和卡證的錢包,同時對好心市民、派出所民警的辛苦努力表示感謝。
當天下午,樓山路派出所轄區一名熱心市民來到派出所稱自己在樓山路某網點房旁邊撿到一個錢包,為了保險起見特意將遺失物原封不動地交給警察。民警陸青春在接過錢包後,現場對錢物進行了清點,發現錢包裡面竟有五千多元人民幣,同時還有各類銀行卡等10餘件。好心市民不願留下自己的姓名,表示自己就居住在瑞金路,撿到錢包物歸原主是立世為人的本分,希望民警能夠及時找到失主。
民警隨即通過錢包裡的證件,對失主苟先生的信息進行了查詢,但遺憾的是在查詢過程中,失主苟先生登記的電話都是多年前的號碼,要麼過期停機、要麼就更換了機主,每次撥打聯繫電話都無功而返。無奈之下,民警只能聯繫苟先生所在社區,在最短的時間內同社區中心的工作人員進行了對接,及時獲取了苟先生的聯繫方式。讓民警感到驚訝的是苟先生竟然不知道自己的錢包已經丟失,一直以為被隨手扔在車上,直到民警核對各類證件後才幡然意識到自己真的是馬虎大意。原來,苟先生20日上午前往樓山後某公司辦事,中午在路邊某飯店就餐,期間不慎將錢包丟失,而且一直都沒注意到。“如若丟失,現金事小,各種卡證補辦就是一件麻煩事,而且還要誤事。”苟先生如是對民警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