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出台意见加强内部审计队伍和制度建设

日前,中共德清县委、德清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德清县关于加快推进内部审计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全县内审队伍和制度建设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意见》明确,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直接分管内审工作,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副书记和纪(工)委书记等组成,负责研究制定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整改措施,加强审计结果运用。

《意见》要求,各单位规范建立内部审计队伍,配备专职和兼职内部审计人员。县级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各单位内部审计队伍建设,编办要核定内部审计人员编制,组织部、人力社保局要加大内部审计相关专业人员的引进和培养,国资办要大力支持和督促县属国有集团企业充实内部审计力量。

《意见》明确,实行内部审计人员备案制度,人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建立内部审计人员培养机制,通过学历教育、业务培训、参与国家审计项目、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考试等方式对内部审计人员进行培养。建立内审人员考核制度,各单位要会同县审计局开展业务考核,将业务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

《意见》明确,建立国家审计人员联系内部审计人员制度,加强审计业务指导。分批安排内部审计人员参与国家审计,推行新进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到审计局工作一段时间的做法,积累审计工作经验。指导内部审计协会开展评选内部审计优秀项目、优秀论文、优秀案例等活动,推广内部审计先进成果。

《意见》要求,完善内审工作管理体系,建立内部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制度。建立内部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对自审或组织社会审计的项目进行抽查评估,量化评分。建立内部审计整改挂销号制度,对整改不力、拖延整改、屡审屡犯的,参照《德清县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责任追究。

文字|王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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