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對心靈意識領域的探索經驗!

《道德經》,對心靈意識領域的探索經驗!

宗教的核心在於對人的心靈意識領域的認識和探索。《道德經》作為道家及道教的經典,以其言簡意賅地論述剖析瞭如何認識和改造人的心靈意識的過程。

一、總結認識心靈意識的方法特點

在歷史上,為什麼宗教與自然科學會形成兩大陣營?因為它們的研究對象、認識方法存在著巨大的差異,就因為差異,所以造成了矛盾和對立。如果人們正確地認識和了解了研究心靈意識的方法特殊性,就會得到更多的人認可和學習,使更多的人在心靈上獲得昇華和發展。

《道德經》,對心靈意識領域的探索經驗!

1逆自我的意願而行是認識心靈意識的特點之一

《道德經》提出“反者道之動”。與人類探索物質世界相反的是:自然科學是以不斷滿足人的需求為目的和方向,而在認識心靈意識的過程中,則需要人逆個人的意願而行。

在心靈實踐的見證“本我”的過程中,最大的障礙莫過於自身。一切人性都來自於“本我”的創造,但同時也成了見證“本我”最為強大的障礙。要見證“本我”,就必須突破人性的桎梏和阻礙,這並不是說人性不好,這就如同人們要得到空氣中純淨的氧氣,就必須先把其它氣體清除一樣。所以要見證“本我”,破除人性的障礙就是心靈學修行必須完成的過程。

“本我”的本質是“無我”,是“空”,是“無”,人性是“有”,所以一切人性都是與“本我”相對立的。這就是為什麼心靈實踐不以“善惡”為衡量標準,因為人性中無論是善的成分,或是惡的成分都與“本我”是相對立的,都會同樣阻礙見證“本我”的過程。

人性與“本我”的本質差異,主要表現在:一切人性都是以獲取為意識取向。而“本我”是沒有取向的,本質上對世界中的一切事物既沒有放棄,也沒有追求獲取的意識行為。因為“本我”不在意識中,所以不會有任何放棄和獲取的意識表現。它不會選擇 “善”,也不會選擇 “惡”,不會選擇 “好”,也不會選擇 “壞”。而人一旦破除人性的意識取向的控制,就能使“本我”得到顯現。

老子對於這一點有更為深刻的認識。

使我介然有知,行於大道,唯施是畏,大道甚夷,而人好徑。

意思是講:老子非常有體會的是,在見證“本我”的過程中,最需要克服的是這樣一個矛盾——“本我”沒有意識指向性,而人性是有目的和方向性的。

老子提出“為學日益,為道日損,損之又損,以至於無為”。“舍”,並不是一定要在行為上表現出把具體對象拋棄。執著是對事物念念不忘、不願捨棄的心態,所以捨棄是指人心靈上的捨棄,達到一種一無所有也坦然的心態。從這一點來看,心靈實踐與人的常規心理是相反的,所以心靈實踐要能夠逆自己心願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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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進行心靈改造的實踐所遵循的規則的特殊性

心靈世界的規則可以總的概括為四條:

“不爭而善勝”,在矛盾中不爭奪而是捨棄的人才能取得勝利。在“道”的修行中,與人發生矛盾,面對利益的爭奪,只有在心靈中能夠勇於捨棄利益,放棄爭奪,那才表示自己的強大和勝利;在“德”的修行中,面對立場的對立,只有在內心能夠勇敢的捨棄自身的立場優勢,放棄爭奪,那也才是真正的強大和最終的勝利。

“不言善應”,心靈世界的實踐是靠內心的意識行為和意識活動完成的。捨棄利益,不是指在行為上對利益的捨棄,而是做到在內心意識的抉擇上選擇放棄的意識活動。任何行為上的活動都無法與真正的意識活動相對比。在心靈實踐中,也唯有意識行為才具有實質意義。

“不召而自來”,心靈世界的內容與意識活動的主觀選擇是相反的。對於執著和偏好,並不是拒絕它存在,它就會消失;對於“本我”的 “道與德”也並不是想要擁有,它就會來。執著和偏好越是排斥,它們越是能夠不斷地給你壓力。只有直接地面對它們,在它們表現最為強盛的狀態時,以自我獨立的意識與它們的意願對峙,用能捨棄一切以至自我存在的決心,才能最終取得勝利;“本我”的空性和包容,越是在意識中去模仿、靠近,就離真正的“本我”的空性和包容越遠。只有能夠做到真正的從意識中毫無眷戀地放棄,才能真正達到“本我”的空性和包容。

“坦然而善謀”,在心靈世界中,保持真誠和誠實的意識活動是心靈實踐最好的策略。在放棄利益時,做到真誠、誠實地放棄,而不是虛偽地、騙人地;對矛盾對立面的尊愛,不是虛假的,而是發自內心實質的真誠的尊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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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進行心靈意識改造的標準的特殊性

老子把心靈實踐過程中每完成一步所要達到的標準稱之為“玄同”,“玄”即是“大道”的別稱,所以“玄同”是達到心靈實踐的標準。這個標準無論是在“道”的修行中對執著的剝離,還是在“德”的修行中對偏好的突破,都是一樣的。

“玄同”,具體的量化指標。這個指標比較獨特,但又是符合心靈世界特性的。歸納為六點:“不親”、“不疏”、“不利”、“不害”、“不貴”、“不賤”,也就是對事物沒有了親疏、貴賤、有得、有害的心靈感受,即事物的存在對心靈沒有了親疏、貴賤、有利或有害的意義。這就是老子講的“故不可得而親,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貴,不可得而賤”,就是說凡是對事物還存在親疏、貴賤、有利或有害的反應時,都沒有達到標準。

二、闡述了心靈意識的認識過程

矛盾不外乎兩類,利益的得失和立場的對立。因利益而相互爭奪,因立場對立而相互攻伐。如果在利益的爭奪中,在立場的對立上,某一方能夠完全放棄,矛盾還存在嗎?但是沒有誰能真正從內心放棄,這就是因為人有執著和偏好,這是矛盾產生的真正根源。慾望只講追求和獲取,當慾望控制人後,就是執著,體現的是一種完全無理性的生物本能的意識。同樣,偏好對於自己的立場,也是從來就不會妥協的。

矛盾產生的根源是什麼?

老子講: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

就是說矛盾產生的根源,就是人的執著和偏好。

由此知道老子講的心靈實踐就是要不斷地破除人的執著和偏好,達到“本我”清靜狀態。所以講:“故知足之足,常足矣”。

作為心靈實踐者,破除執著和偏好並不是為了解決矛盾,而是脫離生物本能的控制,恢復理性的“本我”狀態。唯有人的“本我”是超越物質與精神,它與“道”——物質世界的源起,是同一的。它是清靜而無慾,所以唯有它能真正做到放棄利益和立場,不執著於物質世界的任何內容。利益的任何得失,立場的任何變化,對“本我”都不會造成任何影響,看來這像一種很知足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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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靈實踐的過程總的分為兩個階段,兩個階段所涉及的內容、對象、結果、體現和要求有很大的差異。

第一階段主要是針對一切執著,這就是“道”的實踐階段。執著的特點是人的意識對象比較具體,是現實世界或想象中的具體事物,如金錢、權力、成佛、真理、永生等。執著總是有對象的,只要找到了執著的對象,反過來就能找出執著。通過反思自己的行為表現,內觀自己的念頭指向,用意識去抓住某個執著,用心靈實踐的方法加以處理。完成這一階段,“本我”顯現時,對佛家的“空”、道家的“無”、“本性”的體驗才得到確定。至此,世間的萬事萬物對修行者已起不到誘惑作用,這就是“道”的“清靜無慾”的表現。

第二階段是針對偏好的過程,這就是“德”的實踐階段。這個階段必須是完成了第一階段的修行,因為“本我”已不痴不迷,在世間已不存在迷失的可能性。這個階段是讓人的心靈完全對世界敞開,接受一切信息。當這樣做的時候,人的心靈世界會對物質世界的信息的性質有一種本能的選擇和偏好,這就是偏執習氣(偏好)。如喜“美”惡“醜”、喜大惡小等等。

它表現為肯定一方的存在,否定另一方的存在。此時通過心靈實踐特殊的方法,就能做到完全的破除偏好。當完成時,人的心靈會自覺更具有包容性和更加廣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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