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培勇:宏觀經濟分析須立足高質量發展

當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持續蔓延肆虐,面對疫情衝擊之下更加嚴峻複雜的國內外經濟形勢,不應也不能不加區分地簡單搬用高速增長階段的宏觀經濟分析範式,不應也不能不加辨別地將突如其來的疫情衝擊與日常的週期性波動、長期的結構性矛盾混為一談,更不應也不能不假思考地忽略圍繞高質量發展的理論和實踐成果而重返傳統的經濟發展和經濟工作思維軌道。要準確地把握高質量發展的階段性特徵和趨勢性變化,用匹配高質量發展的理念、戰略以及立場、觀點、方法討論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的問題,推動宏觀經濟分析更為精準可靠。

當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持續蔓延肆虐,我國經濟發展面臨的挑戰前所未有,對於經濟形勢該怎麼看、經濟工作又該怎麼幹的討論,無疑要建立在精準而可靠的宏觀經濟分析基礎之上。不過,注意到當前的疫情衝擊以及由此帶來的經濟下行壓力發生於中國經濟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而非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的經濟運行情況和宏觀政策配置肯定有別於高速增長階段,保證疫情之下宏觀經濟分析精準而可靠的一個重要前提,就是要使其植根於新發展階段的土壤,適應於高質量發展而非高速增長的要求。

其實,強調適應高質量發展要求,並非是對疫情之下宏觀經濟分析的特殊要求。追溯一下我們這些年在宏觀經濟分析問題上走出的軌跡,就會看到,在中國經濟從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的進程中,我們所遇到的各種挑戰,雖然主要通過實踐層面表現出來,但根源在於沿襲已久的宏觀經濟分析範式與不斷變化的宏觀經濟運行現實不相匹配,實系理論與實踐之間激烈碰撞的產物。中國經濟發展的環境、條件、任務、要求變了,不僅經濟發展和經濟工作的理念、戰略要跟著變,宏觀經濟分析範式也得跟著變。

簡言之,當下中國的宏觀經濟分析須立足高質量發展。

立足於中國經濟發展已經發生階段性變化的客觀現實

高質量發展一詞,儘管正式提出於黨的十九大,但其源頭則系我們對經濟發展階段性認識的不斷深化。從2013年黨中央作出我國經濟發展正處於“增長速度換擋期、結構調整陣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的“三期疊加”階段的重要判斷,到2014年將其進一步高度概括為“經濟發展新常態”,其目的,就在於揭示中國經濟發展的階段性特徵。不僅增長速度要從高速轉向中高速,而且發展方式要從規模速度型轉向質量效益型;不僅經濟結構調整要從增量擴能為主轉向調整存量、做優增量並舉,而且發展動力要從主要依靠資源和低成本勞動力等要素投入轉向創新驅動。

所有這些特徵,都是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後必然會出現的一種狀態,也都是中國經濟向形態更高級、功能更齊全、作用更完整、結構更合理、分工更優化的階段演進的必經過程。面對這樣一種客觀狀態,中國經濟發展的基本邏輯,只能是適應、把握、引領新常態。也正是基於如此的認識和判斷,黨的十九大作出了中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的重大論斷。

這啟示我們,匹配高質量發展的宏觀經濟分析,必須立足於中國經濟發展已經發生階段性變化的客觀現實。說到底,經濟發展新常態而非經濟發展舊常態,才是當下中國經濟發展和經濟工作所須立足的基本國情。

立足於社會主要矛盾已經發生歷史性變化的客觀現實

從根本上說,經濟發展的階段性變化,決定於社會主要矛盾的變化。黨的十九大之所以作出“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這一重大政治論斷,就在於指明解決當代中國發展主要問題的根本著力點。

美好生活需要與物質文化需要雖都著眼於讓老百姓過上好日子,但後者立足的是物質短缺的客觀實情,關注並著力解決的問題是“有沒有”“有多少”;前者則立足的是總體上實現小康的現實背景,關注並著力解決的問題是“好不好”“優不優”。兩者所表述的,不是一個發展階段的問題。同樣,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與落後的社會生產雖均為滿足人民需要的主要制約因素,但後者圍繞解決“有沒有”“有多少”問題而聚焦經濟“體量和速度”,追求的是“體量優勢”和“速度優勢”;前者則圍繞解決“好不好”“優不優”問題而聚焦“質量和效益”,追求的是“質量優勢”和“效益優勢”。兩者所表述的,也不屬於一個發展階段的問題。

更明確地說,隨著我國社會主要矛盾變化,經濟發展階段也在變化。由“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後的社會生產之間的矛盾”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實質上就是中國經濟從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的過程。

這啟示我們,匹配高質量發展的宏觀經濟分析,必須立足於社會主要矛盾已經發生歷史性變化的客觀現實。說到底,高質量發展,就是能夠很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的發展。滿足美好生活需要而非物質文化需要,才是當下中國經濟發展和經濟工作的聚焦點和發力點。

立足於發展理念已經發生深刻變化的客觀現實

理念是行動的先導。一定的發展實踐都是由一定的發展理念來引領的。發展階段的變化,自然會伴之於發展理念的變化。在高速增長階段,面對物質短缺、關注並著力解決“有沒有”和“有多少”問題,GDP的規模和增速肯定是核心目標,一切圍繞GDP的規模和增速轉,以GDP論英雄。從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面對總體上實現小康、關注並著力解決“好不好”和“優不優”問題,除了要考慮GDP的規模和增速外,還要將GDP的質量和效益納入核心目標系列,並將其放在規模和速度之前,作為第一位的目標。

正是建立在中國經濟發展進入新階段這樣一種重要判斷的基礎上,同時針對我國發展中的突出矛盾和問題,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正式提出了“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其意在強調,推動高質量發展,就要緊緊牽住新發展理念這個“牛鼻子”,把注意力集中到解決不平衡不充分發展的問題上來。讓創新成為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讓協調成為持續健康發展的內生特點,讓綠色成為永續發展的必要條件和人民對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體現,讓開放成為國家繁榮發展的必由之路,讓共享成為經濟發展的根本目的。

這啟示我們,匹配高質量發展的宏觀經濟分析,必須立足於發展理念已經發生深刻變化的客觀現實。說到底,高質量發展,就是體現新發展理念的發展。新發展理念而非舊發展理念,才是引領當下中國經濟發展和經濟工作的指導思想。

立足於宏觀調控主線已經發生重大變化的客觀現實

常識告訴我們,結構與總量、供給與需求是市場經濟內在關係的兩個基本方面,是既對立又統一的辯證關係。不過,在不同的發展階段,矛盾的凸顯狀況不同,在經濟運行中的作用不同,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也就有所不同。高速增長階段,關注並著力解決的問題是“有沒有”和“有多少”,唯有側重於解決總量性問題和需求側問題,通過需求牽引供給,增加經濟總量。從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有沒有”和“有多少”被“好不好”和“優不優”所替代,經濟運行的主要矛盾便不再是總量問題,而是結構問題。矛盾的主要方面也不再是需求側,而是供給側。

與之相對應,供給側管理和需求側管理是宏觀調控的兩個基本手段,也是既對立又統一的辯證關係。隨著經濟運行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的變化,宏觀調控的側重點也要隨之改變。2015年黨中央正式提出的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便是在全面分析經濟發展階段性特徵的基礎上確立的宏觀調控主線。由立足需求側轉為立足供給側、由聚焦需求總量轉為聚焦供給結構、由注重短期平衡轉為注重經濟增長動力、由主要依託政策調整轉為主要依託改革行動,便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取代需求管理而成為宏觀調控主線之後所發生的主要變化。

進一步說,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實質是對需求管理的顛覆性調整和方向性改變。在這一主線下,即便也有實施以逆週期調節為代表的需求管理的必要,但其目的是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創造條件,終歸屬於輔助線索。相對於以優化供給結構、提高供給質量為核心目標的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需求管理是配角,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才是主角。正是基於宏觀調控主線發生重大變化的考慮,黨中央在2019年適時作出了“注重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辦法穩需求”的決策部署。

這啟示我們,匹配高質量發展的宏觀經濟分析,必須立足於宏觀調控主線已經發生重大變化的客觀現實。說到底,高質量發展,就是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的發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而非需求管理,才是當下中國宏觀調控體系的主線。

推動宏觀經濟分析更為精準可靠

諸如此類的情形可能還有很多,但上述四個方面的“匹配”可能是最重要、最深沉、最基本的。深刻認識到我們身處的環境是經濟發展新常態而非經濟發展舊常態,面對的社會主要矛盾是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而非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後的社會生產之間的矛盾,引領發展行動的是新發展理念而非舊發展理念,宏觀調控的主線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而非需求管理,並且,將其逐一落實在理念、戰略以及立場、觀點、方法的調整上,宏觀經濟分析的精準而可靠便不會是一句空話。

如果將高質量發展喻為一座大廈,那麼,經濟發展新常態、社會主要矛盾變化、新發展理念、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恰似支撐起這座大廈的“四個支點”。它們不僅與高質量發展天然捆綁在一起,而且與之結合為一個血脈相連、不可分割的“共同體”。透過這四個核心概念和相關理論判斷以及事實上存在於其間的內在邏輯鏈條,可以發現,一個匹配高質量發展的宏觀經濟分析基本框架已經呈現在我們面前。

進一步說,面對疫情之下更加嚴峻複雜的國內外經濟形勢,不應也不能不加區分地簡單搬用高速增長階段的宏觀經濟分析範式,不應也不能不加辨別地將突如其來的疫情衝擊與日常的週期性波動、長期的結構性矛盾混為一談,更不應也不能不假思考地忽略圍繞高質量發展的理論和實踐成果而重返傳統的經濟發展和經濟工作思維軌道。為此,在當下的中國,準確地把握高質量發展的階段性特徵和趨勢性變化,用匹配高質量發展的理念、戰略以及立場、觀點、方法討論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的問題,推動宏觀經濟分析更為精準可靠,不僅非常重要,而且是當務之急。

(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高培勇系中國社會科學院副院長、學部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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