溼法作業、封閉施工,6月30日前必須達到《標準》要求

為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成都市住建局對標先行城市經驗做法,結合成都本地實際,制定了《成都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揚塵汙染防治)管理技術標準》(以下簡稱《標準》)。

《標準》要求,全市在建工地剩餘工期大於6個月的建設工地以及在本《標準》實施後新開工的建設工地,2021年6月30日前須達到《標準》要求。

《標準》對圍牆(圍擋)設置、溼法作業、封閉施工、出入口管理、生活垃圾管理等方面進行了細化和優化,具體變化如下:

圍擋(圍牆)

圍牆(圍擋)設置應遵循經濟、美觀、分級管理的原則,各區(市)縣可通過顏色、文字和圖案展現本區域特色。在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和歷史文化遺產等範圍內的圍牆(圍擋)應與當地自然風貌和人文景觀相協調。

出入口

主要出入口應採用(瀝青)混凝土硬化或者裝配式道路硬化,建設工程應在施工現場安裝遠程高清視頻監控設備;建設工程應在車輛出入口安裝運渣車視頻監控設備,視頻監控範圍應覆蓋出入口及沖洗區域

溼法作業

建設工程圍擋應設置霧狀噴淋,噴頭水平間距小於等於3m,噴頭應安裝在低於圍擋頂部200mm處的圍擋內側,噴頭朝內向上。

房屋建築工程場內主要道路兩側設置霧狀噴淋,噴頭水平間距小於等於3m;;房屋建築工程進行主體、裝飾施工時,高度30m以下建築物,至少設置1道霧狀噴淋裝置,高度30m以上的建築物,至少設置2道霧狀噴淋裝置,噴頭水平間距小於等於5m;使用整體式提升架的,應在作業層沿提升架四周設置霧狀噴淋,噴頭水平間距小於等於5m。

封閉施工

建設工程使用腳手架的,在腳手架外側應使用2000目密目網進行封閉;密目網應隨層搭設;密目網汙損時應及時更換,保持整潔無破損;使用整體式提升架的,在整體式提升架提升前應將作業場地清理乾淨,做到工完場清。

建築垃圾

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產生的建築垃圾應當現場資源化處置、就地利用,不具備現場處置條件的應在48小時內清運。

建設工地施工單位應按規定建立施工現場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日常管理制度,合理配置分類收集容器,規範從業人員分類投放行為,建立分類投放臺賬,記錄生活垃圾類別、數量、去向等信息。

施工現場

施工現場堆放建渣、超過8小時不擾動的裸土應使用800目密目網進行覆蓋,堆放超過三個月以上不使用的堆土應進行綠化,棄土應在48小時內清運。

本標準自2021年2月26日起開始實施,有效期5年。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