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專家:稅改後到手收入少了,真的是件壞事嗎?

今天,我們來關注以下幾個話題:個稅改革後,我們在納稅申報時會遇到哪些新問題?現金交易也需要納稅申報嗎?實際到手收入減少,那些錢去哪兒了?

身份證號 = 納稅識別號

此次個稅改革後,自2019年開始,納稅申報情況跟以前有所不同。如果你的收入來源不只有一個,有不同的單位在給你預繳,就會出現很多問題。

首先,怎麼扣費用?

比如,你所在職的A單位每月在給你交工資這筆所得稅的時候會扣掉5000元扣除標準,你在另外的一個單位獲得了一筆勞務費,那這筆勞務會不會扣掉5000元扣除標準?如果扣除,那實際上這個月你已經扣除的比預定該扣的多了。

你被扣除的扣除標準越多,你交的稅就會越少。也就是說,到最後申報的時候,你可能需要補繳稅款。如果你最後不申報,就相當於你被多扣了扣除標準,少交了很多稅。

所以,這樣的情況可能這會導致人們願意選擇預繳的方式。

那麼,對稅務部門來說,就存在了一個難點:

怎麼讓大家主動申報?

此次稅收修正案有一個很重要的變化,它比稅收徵管法修訂更提前了一步,規定了身份證號將會成為我們每一個人的納稅識別號。

納稅識別號意味著如果你有所得,單位替你預扣預繳,在預扣的時候一定會關聯你的身份證號。稅務部門能夠知道你在一年到底有多少所得被預扣過,形成一個數據彙總,這樣到了申報期你就必須去申報。

除此之外,還有一種方式,就是每一次在預扣的時候不進行費用扣除。不進行費用扣除就意味著實際上你還沒有交稅。簡而言之,不扣除費用,就相當於把它們都當成了應稅所得,你會被多扣稅。

如果被多扣了稅,申報的意義對你來說就變得很重要,因為你要去退稅。從申報的角度來說,你就可能從被動申報變成主動申報。

我個人認為,從這次修法後的官方表態來看,應該還是會先進行扣除。你可能會被多扣除掉很多扣除標準,需要去進行申報,然後補稅,這應該是更為可能發生的狀態。

另外,專項扣除還是可以通過單位來預扣預繳的,然後你彙算清繳。最後費用扣多了,就意味著你少交稅了,到了年末申報的時候,你就需要補稅。因為他會把你一年的所得相加,一起扣掉6萬的標準。但如果你在年內各單位給你的扣除多餘6萬,意味著你肯定需要補稅。因此,彙算清繳就變得很重要。

而且,稅務部門就應該具備這樣一種能力,它會知道你被預扣預繳的實際情況,知道你該如何補繳稅收。

現金交易要申報嗎?

現在,很多人會選擇在週末或休息時間做一些兼職,當天結算,對方直接現金支付。這種情況需要主動申報嗎?

按照稅法規定是應該申報的,但目前稅務部門對這類信息掌握還是不夠充分的。從誠信納稅的角度來講,這種收入在申報的時候是需要填寫的。

如果我們的現金收入流、費用流都能被國家掌握,那我們是一定要申報,否則可能會被認為不誠信。

但現在有大量的現金收入,稅務部門是不太容易掌握的,因為很難留下痕跡。所以,需要依靠大家自覺、誠信申報。當然,通過這種方式,我們的申報記錄會越來越好。

實際到手收入變少是件壞事嗎?

有朋友曾經提出這樣一個問題:“網絡上有消息稱,我們國家有70%的企業其實沒有足額繳納社保。如果這個數據是真的,豈不是有70%的人至少在這一項的扣除上比原來要多扣錢了嗎?”

假如說你原來交的少,現在要多交,或者增加交費的基數,它在你當月的扣除項目是增大的,交稅會變少。但大部分人的感受可能是自己當月的實際到手收入少了。

其實,扣掉的這部分錢其實還是你的。只不過這部分錢到你退休的時候才領。你現實的稅後所得,實際實收的所得變低了。

在不影響你實際生活的情況下,它相當於給你把這部分錢預存出來,或者隔離了一部分財產,等到後期你需要的時候再用,這並不一定是件壞事。

很多人可能會覺得到手的錢少了,但這些錢並不是被國家拿走了,而是用另一種方式幫你存起來了。

有人會說:“我幹嘛要它存,我想自己做點別的不行嗎?”

這實際上是國家的一種制度設計。我們國家建立社會安全網的時候,社會保障是不可或缺的,而且量本身也不是特別大。因為這個功能本身就是用來保證基本養老、基本醫療的。

所以,大家不要完全聽信網絡上的觀點,一味認為這件事情會給自己帶來壞的影響。實際上,它相當於把我們現在的錢給我們先存到了一個特定位置。我們的錢不會改變,並沒被政府拿走,還是我們自己的。

分享丨孫玉棟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企業理財標委會秘書長,CWMA認證講師,財策研習社專家顧問。

整理丨財策研習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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