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孃的資格

新冠疫情期間,武漢大媽方方用她數十則日記,成功的將網民讀者挑唆成了爭吵不休的挺方與倒方兩個陣營。後來不再記了,爭吵也漸至平息。最近,卻又因在美國和德國出版了實體書,被愛我中華的網民稱之為給反華勢力“遞刀子”“送子彈”,吃“人血饅頭”,於是硝煙又起。挺方與倒方涇渭分明,鍵盤敲得“啪啪”的,但這回倒方佔了多數,其中不乏上一波挺方這一波因失望而反戈者。

方大媽的《封城日記》,斷斷續續看過幾則,因太過瑣碎嘮叨,且事實部分都是“聽說”,議論又涉嫌詈罵,缺乏追讀的慾望。沒讀過便沒有評論權,所以也沒想對這一新冠時期的文化現象說三道四。孰料第二波參戰的挺方者中,有一個叫張抗抗的大媽,為表力挺的態度,暗將方方喻為今日之魯迅,拉大旗作虎皮,這就有點褻瀆先賢了。兩個大媽,黃土已埋至頸項,不因這回日記之爭,有幾個人知道她們大名?竟然比之於魯迅,真是膨脹得可以哈。

魯迅先生曾言:“一為文人,便不足觀”。不足觀之大者,是文人總是缺少品格,要麼阿諛奉承,要麼罵罵咧咧。武漢的方大媽屬於後者,綜合讀過她日記網友的看法,大多不喜她負能量太多,有點悽悽慘慘慼戚。這本是個風格問題,就像面對陽光與陰影,站在陽光裡感受的是熱,站在陰影裡感受的是冷,但若要寫天氣,似乎兩者都應兼顧,畢竟有陽光就有陰影是個孿生現象。方大媽的問題是自願站在陰影裡,全然不顧陽光就在咫尺,而罵罵咧咧喊冷得很。有位網友分析很到位,說這大媽僅專注於寫半截,且是不好的半截而拒絕承認好的半截。就像只說陰影不說陽光,這就不是風格,而是心理問題了。

但即便這樣,張抗抗還是挺了,且挺成了今日之魯迅。(據說易中天易大爺也曾挺過,但國外一出書便立即切割羞於再挺了,老男人到底怯懦呀)。

確實,就對民國政府而言,魯迅算一個喜歡罵罵咧咧的文人,同樣喜歡罵罵咧咧的還有一個臺灣的李敖,一生專注於罵蔣總統。就這點看,兩個人都可以算張抗抗所推崇的“一生與政府作對還獲得極大榮譽”的“異見”人士。把方方比之於魯迅,是否認為方方也是個與政府作對的人?

與政府作對,或者說罵政府的娘,不能算罪過,在民主制下,甚至是一種憲政自由,是一種應予保障的人身權利。如張抗抗曾歌頌過的美國麻省理工學院教授諾姆•喬姆斯基,“對美國政府的批評立場一生不變,而並未給他帶來太大麻煩”。魯迅或李敖一生罵政府,罵總統,雖有點麻煩,李敖還吃了幾年牢飯,但最終也沒有“太大麻煩”,都是得了善終的。可見,政府是可以罵的,總統也是可以罵的。

不過,話說到這裡,得轉折一下。就是罵政府和總統的娘,得講點資格。這個資格門檻不高,就是你不能端政府的碗,不能領政府的薪水。否則就成了眾多網友說的提起筷子吃肉,放下筷子罵娘,吃政府的飯還砸政府的鍋,就不僅僅是個不厚道的問題了。

魯迅、李敖,包括在中國受到“超國家元首待遇”的諾姆•喬姆斯基,是有這資格的,因為他們都沒領政府的薪水,罵起政府來應該是心無掛礙。但方張兩大媽,雖然也寫文章換錢,但還領著政府的高薪,一個曾是武漢作協主席,一個現任著全國作協副主席、國務院參事,再是事業編制,總算體制中人吧,寫文章換的錢只能算是外水或夜草。既然被政府豢養著,按月數錢,吃人口軟,拿人手短,便沒有罵政府的資格,更沒有把罵政府的日記拿去換美元的資格。網友們人心不平,大概是因為這個吧。

和眾多倒方網友不一樣,我是看熱鬧不嫌事大,還真不反對方方或抗抗們罵政府的娘,對美德兩國出版商火線光速印發方方的封城日記,也視作商人與作者之間的一樁正常生意,而不會作陰謀論之解讀(雖然洋人擬的內容簡介確實讓人齒冷)。但我覺得若方方抗抗們執意要做一個“獨立的批評者”或“政府的反對派”,妥善的辦法或硬氣的姿態是拒絕豢養,堅決不拿政府一個銅板,反正可以坐家寫作還有國外出版商約稿不是?但千萬不可移民,一移就失了身份,而要像魯迅、李敖或那個麻省教授,就呆在國內死磕直至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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