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建龍微納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報告摘要

洛陽建龍微納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碼:688357 公司簡稱:建龍微納

洛陽建龍微納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報告摘要來自年度報告全文,為全面瞭解本公司的經營成果、財務狀況及未來發展規劃,投資者應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等中國證監會指定媒體上仔細閱讀年度報告全文。

2重大風險提示

公司已在本報告中詳細闡述公司在經營過程中可能面臨的各種風險及應對措施,敬請查閱本報告第四節“經營情況討論與分析”。

3本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年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4公司全體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

5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本公司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6經董事會審議的報告期利潤分配預案或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

公司2019年利潤分配預案為:公司擬以2019年度實施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登記的總股本數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5元(含稅),合計擬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28,910,000.00元(含稅),佔本公司2019年度合併報表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淨利潤的33.61%。公司不進行資本公積轉增股本,不送紅股。

公司2019年利潤分配預案已經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三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尚需公司2019年度股東大會審議批准。

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項

□適用 √不適用

二公司基本情況

1公司簡介

公司股票簡況

√適用 □不適用

公司存託憑證簡況

□適用 √不適用

聯繫人和聯繫方式

2報告期公司主要業務簡介

(一)主要業務、主要產品或服務情況

公司主要從事無機非金屬多孔晶體材料分子篩吸附劑相關產品研發、生產、銷售及技術服務的業務,主要產品為分子篩原粉、分子篩活化粉、成型分子篩和活性氧化鋁四大類,除國內市場外,產品還銷往美國、法國、德國、俄羅斯、韓國等國家和地區。

分子篩是一類無機非金屬多孔晶體材料,具有大的比表面積、規整的孔道結構以及可調控的功能基元,能有效分離和選擇活化直徑尺寸不同的分子、極性不同的分子、沸點不同的分子及飽和程度不同的有機烴類分子,具有“篩分分子”和“擇形催化”的作用。作為催化材料、吸附分離(多組分氣體分離與淨化)材料以及離子交換材料在石油化工、煤化工、精細化工、冶金、建材、環境保護(包括核廢水、核廢氣處理)、土壤修復與治理等領域有著廣泛的應用。

分子篩原粉是一種人工合成的無機非金屬多孔晶體材料,是製造分子篩活化粉和成型分子篩的原材料。

分子篩活化粉是一種粉狀分子篩,由分子篩原粉經過高溫乾燥焙燒製成,擁有優異的分散性能及對微量水份快速吸附能力,作為一種添加劑在油漆、塗料、中空玻璃膠條、橡膠、聚氨酯等領域廣泛應用。

成型分子篩是由分子篩原粉和粘結劑等組份通過一定比例混合、成型,經過乾燥、高溫焙燒製成的具有外觀形狀規則的無機非金屬材料,廣泛應用於氣體吸附分離、催化、離子交換等諸多領域;對於石油煉製與化工、煤化工、精細化工、鋼鐵與有色金屬冶煉、核電等國家重大支柱產業以及氫能源、土壤修復與治理、節能環保、醫療健康等國家新興產業都有著重要的支撐作用。

活性氧化鋁是一種多孔性、高分散度的固體材料,有很大的比表面積,適宜的孔徑分佈,其微孔表面具備乾燥、吸附、催化作用所要求的特性,所以廣泛地被用作乾燥劑、吸附劑、氣體或液體的淨化劑,以及催化劑和催化劑載體。

(二)主要經營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從事成型分子篩、分子篩原粉、分子篩活化粉及活性氧化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通過為客戶銷售分子篩相關產品、提供相關技術支持服務來實現收入和利潤。

2、採購模式

在原材料採購方面,公司建立健全了招標、比價議價制度,建立了物流部牽頭、技術部門、質量管理部共同參與的相互制衡的採購控制體系。物流部根據生產計劃制定原材料採購計劃、供應商評估、合同評審以及簽訂工作。技術部門負責各類原材料標準的制定、對供應商產品質量的穩定性和可靠性進行實驗和評定。質量管理部依據技術部門制定的標準對各類原材料進行檢測驗收。

在能源動力方面,公司與當地電網公司、燃氣公司和熱力公司簽署中長期合同,由其直接供應電力、天然氣和蒸汽。

3、生產模式

公司生產主要採取以銷定產,適當備貨的生產模式。公司營銷中心根據客戶需求編制銷售計劃;運營中心根據銷售計劃制定每週和月度生產計劃;生產部門根據生產計劃組織生產;物流部安排貨物發運。

4、銷售模式

公司的銷售模式為直銷為主,經銷為輔;內銷為主、外銷為輔;自有品牌為主,OEM為輔。

5、研發模式

公司核心技術主要研發模式可分為自主研發和合作研發兩類。在自主研發方面,多年來,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創新體系,不斷加大科研投入,通過自主研發實現了核心技術的突破;在合作研發方面,公司注重與外部科研院所和高校的合作,開展前瞻性的新產品研究,共同進行核心技術攻關,同時通過人才交流和培養,進一步提升公司自主創新能力,加快公司轉型升級和結構調整步伐。

報告期內,公司的經營模式未發生變化。

(三)所處行業情況

1.行業的發展階段、基本特點、主要技術門檻

長期以來,國際分子篩廠商憑藉在分子篩研發、生產和應用領先技術以及資金優勢,通過兼併重組,逐漸形成了對分子篩行業的寡頭壟斷,主導著全球分子篩的市場,攫取高額利潤。

我國分子篩行業起步較晚,一直扮演追趕者角色。20世紀50、60年代,我國開始了分子篩研究,合成了A型、X型、Y型等分子篩,開始進行工業生產,隨後我國陸續在上海、大連、河南等地建廠,主要用於生產分子篩吸附劑和脫水脫氧用分子篩。20世紀80年代,金陵石化、吉林大學、中科院大連化學物理研究所等單位開始研發和工業化生產分子篩催化劑。

在國內分子篩催化劑領域,石油化工和煤化工是分子篩催化劑的主要應用領域。目前,中石油、中石化等大型央企完全主導和壟斷了石油化工領域的催化劑市場,該領域分子篩催化劑的研發和生產都集中在這些大型央企,只有極少數民營企業能夠涉足該領域的分子篩催化劑的研發生產,導致石油化工領域的分子篩催化劑市場較為封閉。目前,公司沒有涉足石油化工領域的分子篩催化劑的研發和生產,但公司已在煤化工領域的分子篩催化劑方面進行了研發和試驗,並儲備了HEU型煤制乙醇分子篩催化劑、煤制丙烯分子篩催化劑和柴油車脫硝催化劑等產品。

在國內分子篩吸附劑領域,市場國際化程度高,市場競爭激烈。大部分企業系民營企業且規模較小,年產萬噸級以上的成型分子篩企業較少。隨著環保政策的嚴厲執行,部分分子篩原粉企業因為環保壓力加大、生產成本上升等因素逐漸退出市場。國內低端成型分子篩市場充分競爭;中高端成型分子篩市場,國際大型分子篩企業憑藉品牌和技術優勢仍然具有很強的競爭力。面對國際大型分子篩企業的競爭,國內成型分子篩企業需要擁有良好的技術創新能力和較大的生產規模來應對。

根據國際諮詢公司TechNavio的統計,到2023年,全球市場分子篩吸附劑市場容量將增長到20.10億美元,相比2018年複合增長率達到6.08%,呈穩步增長趨勢。其中,在製氧領域,隨著我國工業的持續快速發展,節能降耗技術的大力推廣以及環境保護要求的不斷提高,工業用氧市場將不斷拓展,給分子篩吸附劑帶來更大的增長空間。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對自身的健康更加關注,其中氧療和氧保健作為增強體質、預防疾病的一種新技術正逐漸被接受和推廣。在龐大的老年人群、高強度腦力勞動人群以及高原人群等支撐下,醫用製氧機和家用製氧機的逐步普及將為醫療保健製氧分子篩創造巨大市場空間;在制氫領域,在氫能源戰略政策的驅動下,我國能源結構有從碳氫化合物能源向氫能源轉變的趨勢,氫能源有望成為下一代基礎能源。由於制氫分子篩利用變壓吸附制氫工藝,可以回收、提純高純度氫氣,不僅可以取得巨大的經濟效益,還可以減輕尾氣排放或尾氣直接燃燒引起的環境汙染,隨著氫能源的發展,制氫分子篩需求空間也將不斷拓展。此外,分子篩在煤制乙醇、煤制丙烯等能源化工領域、鋼廠等煙道燒結尾氣脫硝、汙染物資源化綜合利用、柴油車尾氣脫硝等環境治理領域、核廢水處理、鹽鹼地土壤改良等生態環境修復領域也具有較大的發展空間。在能源化工領域,隨著燃料乙醇缺口不斷擴大,以及生物燃料乙醇受制於糧食安全因素供應量難以有效放大,煤制乙醇等供應量需要不斷增加來彌補燃料乙醇缺口,對分子篩催化劑的需求將會不斷增大。由於丙烯國內保障能力不足,需要依靠進口來彌補國內供需缺口,根據我國“富煤,貧油,少氣”的資源特點,煤制丙烯具有重大的戰略意義,也會推動煤制丙烯所需分子篩催化劑的需求增長;在環境治理領域,用分子篩吸附劑煙道氣脫硝技術,相比傳統工藝可以實現一氧化氮氣體和二氧化氮氣體的高效脫除及資源化綜合利用,降低脫硝成本,將會補充和替代現有傳統的脫硝技術。分子篩原粉製備的脫硝催化劑能高效轉化汽車尾氣中氮氧化合物為氮氣,很好地解決了柴油車尾氣脫硝問題;在生態環境修復領域,分子篩的應用為鹽鹼地土壤改良和重金屬汙染土壤修復提供了新的可行方案。廢水放射性元素脫除分子篩可以在核廢水中高效去除銫(137Cs+)、鍶(90Sr2+)、鈷(60Co2+)等放射性核元素,具有二次固廢量小、耐輻照、易固化處理等優點。

由於分子篩的質量對製氧制氫裝置的運行安全和生產效率至關重要,製氧制氫裝置使用單位一般不會輕易更換分子篩供應商,分子篩企業的產品除需要較高的質量外,還需經過客戶試用、小規模應用等多年時間才有可能被客戶正式應用在製氧制氫裝置上,因此,分子篩在製氧制氫裝置的應用具有較強的技術門檻和客戶認可度門檻。

2.公司所處的行業地位分析及其變化情況

公司是國內少數涵蓋分子篩原粉、分子篩活化粉、成型分子篩生產和銷售的全產業鏈企業,主要競爭對手有國外的霍尼韋爾UOP,阿科瑪的CECA,和Zeochem及其在國內的子公司以及國內的上海恆業、大連海鑫。根據中商產業研究院的《2019全球與中國市場分子篩吸附劑深度研究報告》,2018年度公司成型分子篩與分子篩活化粉合計產能產量佔全球比例分別為4.43%和4.24%,居全球第六,是國內少數幾家具備萬噸產能的企業之一,在國內分子篩市場處於優勢地位。

相比霍尼韋爾UOP、阿科瑪的CECA和Zeochem等國際大型分子篩企業,公司的產能規模還存在一定的差距,根據中商產業研究院的《2019全球與中市場分子篩吸附劑深度研究報告》,2018年度,公司的成型分子篩(包括活化粉)產量僅是霍尼韋爾UOP的20.72%。經營收入和技術實力相比UOP也有較大的差距。

與國內競爭對手相比,公司的產能產量及市場份額相對較高;體現技術實力的發明專利數量相對較多;具有涵蓋分子篩原粉、分子篩活化粉與成型分子篩的全產業鏈。

未來,公司通過實施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吸附材料產業園項目(三期)”、“年產富氧分子篩4500噸項目”、“5000噸活性氧化鋁生產線建設項目”,以及公司完成科創板上市後的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投資建設新項目(新建年產5000噸制氫分子篩、年產4000噸製氧分子篩項目)等,將繼續擴大公司的分子篩產能,公司的規模效應和成本優勢將會進一步顯現,有利於持續提高公司的行業地位。

3.報告期內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的發展情況和未來發展趨勢

在工業製氧和乾燥領域:近年來,分子篩吸附劑行業在工業製氧和乾燥領域的技術發展主要在水熱合成的主流技術路線基礎上進行技術創新和工藝優化,不斷推出更高效節能、生產成本更低的產品來保持市場競爭力。

在醫療保健製氧方面:隨著分子篩吸附性能的提升,製氧設備開始朝小型化方向發展。分子篩變壓吸附製氧法因佔地面積小,製氧效率高,開始在醫院供氧系統得到應用,未來將向中小醫院進一步普及。分子篩式製氧機因製氧濃度高、使用方便、攜帶安全等特點開始成為家用製氧機的重要品種。未來,隨著人民日益關注身體健康,分子篩製氧機作為醫療保健用氧的關鍵設備將廣泛應用於高原和家用製氧人群。

在制氫方面:近年來,制氫分子篩除用於氫氣提純外,還在尾氣回收上得到應用,幫助設備使用單位實現節能減排目標。

在能源化工方面:二甲醚羰基化後加氫生成乙醇技術路線是一條環境友好型新技術路線。近年來,有關科研院校和分子篩企業正在研究分子篩產品在二甲醚羰基化反應中的應用,開發出催化活性和乙酸甲酯選擇性更高、沒有誘導期的新型煤制乙醇分子篩催化劑;煤制丙烯吸附劑目前存在主要問題是吸附量低、易粉化,行業內的有關科研機構和企業正在對煤制丙烯分子篩吸附劑的粉體合成、成型和焙燒工藝技術進行改進,提高分子篩吸附劑的吸附量和機械強度,降低磨耗率。

在環境治理方面:利用分子篩吸附劑吸附脫除鋼廠煙道燒結氣中的氮氧化物已經開始進行應用研究。若應用研究成功,鋼廠可以將分子篩吸附分離的NO、NO2、SO2等氣體對外出售實現脫硝的成本收益平衡。

在環境修復方面:近年來,部分科研機構開始嘗試運用分子篩對鹽鹼地進行修復改良,取得了良好的修復效果。未來,利用分子篩治理鹽鹼地的方法將會在更大範圍實驗推廣。

在特種分子篩方面:近年來,行業內企業正在開發特種氣體淨化用(如特殊氣氛中痕量成分比如氧、氮的極深度去除)的專用分子篩、高級揚聲器專用降頻專用分子篩、高效吸音分子篩、香菸內的香精香味離子交換與吸附分子篩等新興和特殊需求領域所需的專用分子篩吸附劑產品,進一步拓寬分子篩吸附劑的應用領域。

3公司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

3.1近3年的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3.2報告期分季度的主要會計數據

季度數據與已披露定期報告數據差異說明

□適用 √不適用

4股本及股東情況

4.1股東持股情況

單位: 股

存託憑證持有人情況

□適用√不適用

4.2公司與控股股東之間的產權及控制關係的方框圖

□適用 □不適用

4.3公司與實際控制人之間的產權及控制關係的方框圖

4.4報告期末公司優先股股東總數及前10 名股東情況

□適用 √不適用

5公司債券情況

□適用 √不適用

三經營情況討論與分析

1報告期內主要經營情況

報告期內,公司實現主營業務收入405,791,995.48元,比2018年同比增長7.34%;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86,003,382.24元,比2018年同比增長82.70%。

2面臨終止上市的情況和原因

□適用 √不適用

3公司對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原因及影響的分析說明

√適用 □不適用

(1)財政部分別於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 發佈了《關於修訂印發2019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9)6號)和《關於修訂印發合併財務報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財會(2019)16號),對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進行了修訂。

(2)財政部於2017年度修訂了《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企業會計準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企業會計準則第24號——套期會計》和《企業會計準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修訂後的準則規定,對於首次執行日尚未終止確認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確認和計量與修訂後的準則要求不一致的,應當追溯調整。涉及前期比較財務報表數據與修訂後的準則要求不一致的,無需調整。本公司將因追溯調整產生的累積影響數調整當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綜合收益。

詳情請見本年報第十一節財務報告五、重要會計政策及會計估計41、重要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的變更。

4公司對重大會計差錯更正原因及影響的分析說明

□適用 √不適用

5與上年度財務報告相比,對財務報表合併範圍發生變化的,公司應當作出具體說明。

√適用□不適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併財務報表範圍內子公司如下:

本期合併財務報表範圍及其變化情況詳見本附註“六、合併範圍的變更” 和 “七、在其他主體中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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