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泉州市区:斑马线上拍下的一幕!看怒了

惊险!

小车在斑马线上

不仅不礼让行人

还径直从行人的身旁穿过

导致后视镜刮擦到行人的手臂

这一幕就发生在

4月22日晚10时37分左右

泉州市区圣湖路和丰泽街交叉路口

视频显示,一部车牌号为闽C255HR的小车在路口绿灯亮起后,左拐进入丰泽街,往坪山隧道方向行驶。此时丰泽街路口的信号灯处于绿灯状态,一名身背红色双肩包的行人也在过斑马线,但小车拐弯后并没有停车礼让,而是径直从行人的身旁穿过,行人手臂与小车后视镜发生刮擦。


曝光!泉州市区:斑马线上拍下的一幕!看怒了


曝光!泉州市区:斑马线上拍下的一幕!看怒了


这一幕被后车的行车记录仪完整记录下来并举报。 接到举报后,交警丰泽大队立即将驾驶员邱某传唤到案,今天上午,在交警丰泽大队,驾驶员邱某被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同时还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交警提示

斑马线是行人出行时的安全线和生命线,礼让斑马线则是一座城市文明的体现。为提高广大驾驶员安全行车、礼让行人的意识,丰泽交警将持续开展整治行动,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安全行驶。

普法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对行人来说,在正常通过人行横道时,其应当受到礼让和保护。

根据《福建省实施办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让行的,处以警告或者一百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

科普

如何正确礼让斑马线

情况一: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行人步入斑马线,第③车道车辆必须让行,行人开始通过斑马线,所在车道车辆和下一车道车辆必须让行,行人到达中央绿化隔离带或双黄线,下一车道车辆必须让行。

情况二: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道路中央有双黄线或隔离栏,无绿化隔离带,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必须让行。

情况三: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

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必须让行。

情况四:无交通信号或斑马线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情况五:道路中央有绿化隔离带

道路中央有绿化隔离带,当行人未跨越图中绿化带虚拟延长线,②车道上的机动车需要停车让行,当行人跨越图中绿化带虚拟延长线,①、②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停车让行。

情况六:交叉路口右转车辆

《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遇到有行人通行时,应当停车让行。在有多相位信号灯的路段,红灯亮时,右转弯车辆也不得通行。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行经交叉路口转弯时,右转车辆必须让行。

情况七:交叉路口左转车辆

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行经交叉路口转弯时,左转车辆必须让行。

通讯员:庄小强

审核:陈翛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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