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同意在46個城市和地區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據中國政府網5月6日消息,國務院同意在雄安新區等46個城市和地區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並給出批覆。

國務院要求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要加強對綜合試驗區的協調指導和政策支持,切實發揮綜合試驗區示範引領作用。按照鼓勵創新、包容審慎的原則,堅持問題導向,加強協調配合,著力在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B2B)方式相關環節的技術標準、業務流程、監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設等方面探索創新,研究出臺更多支持舉措,為綜合試驗區發展營造良好的環境,更好地促進和規範跨境電子商務產業發展壯大。要進一步完善跨境電子商務統計體系,實行對綜合試驗區內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貨物按規定免徵增值稅和消費稅、企業所得稅核定徵收等支持政策,研究將具備條件的綜合試驗區所在城市納入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試點範圍,支持企業共建共享海外倉。商務部要牽頭做好統籌協調、跟蹤分析和督促檢查,設定合理指標體系,建立評估和考核機制,研究建立綜合試驗區退出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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