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證券山東公司被採取監管措施:涉未能有效防範員工違法違規風險等三項問題

魯網•泰山財經9月16日訊(記者張潤邦)因未能有效防範員工違法違規風險等三項違規行為,中信證券(山東)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中信證券(山東)公司)被青島證監局採取責令改正並增加內部合規檢查次數的監管措施。

中信證券山東公司被採取監管措施:涉未能有效防範員工違法違規風險等三項問題

被採取監管措施決定截圖

中國證監會官網日前發佈的《關於對中信證券(山東)有限責任公司採取責令改正並責令增加內部合規檢查次數監管措施的決定》(下稱決定)顯示,經查,中信證券(山東)公司存在以下問題:一是未能有效防範員工違法違規風險。二是對高級管理人員和下屬各單位進行考核時,未嚴格落實合規性專項考核佔績效考核結果的比例不得低於15%的要求。三是下屬的平度人民路營業部存在部分客戶開戶資料缺失,客戶信息填寫不完整、不準確的情況。

青島證監局稱,上述情況違反了《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證券公司合規管理實施指引》第十九條、《證券公司內部控制指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

依據《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第七十條的規定,青島證監局決定對中信證券(山東)公司採取責令改正並責令增加內部合規檢查次數的行政監管措施。同時,青島證監局稱“你公司應認真整改,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內部問責,於2020年10月20日前向我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自本監管措施下發之日起1年內,每3個月對全部分支機構開展一次內部合規檢查,並於每次檢查後10個工作日內向我局報送合規檢查報告。”

據公開報道,中信證券(山東)公司前身為1988年經央行總行批准、央行青島市分行出資1000萬元設立的“青島證券公司”。1992年改製為有限責任公司,公司更名為“青島萬通證券有限責任公司”。2000年經證監會批准,公司完成了青島市三家證券經營機構的重組和增資擴股,註冊資本增至55198萬元,並更名為“萬通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2002年12月,公司完成由中信證券出資控股的增資重組,更名為中信萬通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此後,於2014年4月15日更名為中信證券(山東),目前註冊資本為25億,為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信證券)全資控股的子公司。

據瞭解,中信證券(山東)現有五名高管,分別是董事長兼總經理姜曉林,副總經理兼董秘蒲曉煜,副總經理肖海峰,財務負責人姜泉青,以及兼合規總監、首席風險官、首席反洗錢合規官於一身的段燚。

中信證券2020年半年報顯示,截至報告期末,中信證券(山東)總資產人民幣263億元,淨資產人民幣67億元;2020年上半年,實現營業收入人民幣8.99億元,利潤總額人民幣4.26億元,淨利潤人民幣3.21億元;擁有證券分支機構70家,員工2,432人(含經紀人、派遣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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