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敬扫黑英雄】王洪玲:扫黑除恶,依法辩护不可缺

2018年1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一场全国范围内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拉开帷幕。《通知》中多次强调“依法严惩”、“依法履职”、“依法办案”,要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和加强律师的监督作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律师应当立足本职积极参与涉黑涉恶案件辩护工作,体现律师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应有的责任与担当。

王洪玲,女,中共党员,四川舟畅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王洪玲律师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勇于承担涉黑涉恶案件律师辩护法律援助义务,依法依规辩护助力涉黑涉恶案件办成铁案。


【致敬扫黑英雄】王洪玲:扫黑除恶,依法辩护不可缺

学习扫黑除恶知识

严要求高标准,出色完成各项任务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后,司法部、省司法厅及时部署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各级律师协会也部署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工作,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也是扫黑除恶斗争不可或缺的“战场”。四川舟畅律师事务所安排王洪玲律师承担本所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组织律师学习扫黑除恶斗争知识会议精神、建立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台账和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台账、向司法局报备律师涉黑涉恶案件、组织涉黑涉恶案件集体讨论会等,王洪玲每一项工作任务都出色完成。闲暇之余,王洪玲律师参加网络培训学习思想政治理论,学习新出台的扫黑除恶斗争的司法解释,为自己代理涉黑涉恶案件做好充分准备。


【致敬扫黑英雄】王洪玲:扫黑除恶,依法辩护不可缺

出庭辩护


主动请缨,勇担无偿辩护重任

四川省是全国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试点省份,叙永县司法局积极按要求开展试点工作,依法为涉黑涉恶案件审判阶段未委托律师辩护的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或法律帮助。县司法局在指派律师无偿担任涉黑涉恶案件辩护律师时,王洪玲律师主动请缨,勇于承担涉黑涉恶案件的刑事辩护义务。2018年以来,叙永县司法局共为4件黑恶势力犯罪案件31名被告人指派辩护律师,王洪玲律师主动承担3件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辩护义务。涉黑涉恶案件的辩护工作要求高但案件补贴低,王洪玲律师从未因案件补贴低而降低案件辩护质量或减少案件辩护工作,也未要求县司法局增加案件补贴。王洪玲律师超越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质量标准办理的每一件涉黑涉恶法律援助案件,会见、阅卷、集体讨论、庭前准备、出庭辩护和帮教每一个环节必不可少,每一个环节都认真负责。

巾帼不让须眉,依法依规辩护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王洪玲律师担任了姜某等人涉恶案件、周强等人涉恶案件、李小龙等人涉恶案件和张翼等人涉黑案件的辩护人,几乎叙永县每一件涉黑涉恶案件庭审现场都能看到王洪玲律师的身影。依法依规辩护是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的首要义务,也是王洪玲律师做好涉黑涉恶案件辩护工作的首要原则。在周强等人涉恶案件辩护中,通过查阅案件证据材料和多次会见被告人陈兴波,王洪玲律师认为将该案定性为“犯罪集团”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不足,王洪玲律师按照省律协《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提请组织集体讨论,按照集体讨论形成的意见调整辩护思路,最终其辩护意见得到法庭的采信。在张翼等人涉黑案件的辩护中,王洪玲律师查阅案件卷宗200余卷,会见被告人荣元刚5次,提请组织集体讨论2次,参加庭审4天,依法依规履行了辩护职责。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依法辩护不可缺少。在涉黑涉恶案件的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依法依规辩护是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确保让当事人在每一个案件中都体会到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于 勇、吴术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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