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主播賣過期豬蹄 消費者:都吃進肚了

4月20日生產的熟食豬蹄,最長保質期20天,但在一個月後,消費者竟然買到了過期的豬蹄,且已食用。

近期,有微博用戶爆料,鬥魚平臺擁有300多萬粉絲的網紅主播“彡彡九戶外”,在直播平臺帶貨過期食品。帶貨主播此前發文稱:出現該問題的原因是員工把日期打印機的5月設為4月。但之後又發文改口稱“此次出現的錯誤,是發貨時沒檢查到。”

紅星新聞記者對此調查瞭解到,豬蹄系成都慌師傅食品有限公司委託自貢玉川食品公司代加工。自貢監管部門調查核實後回應稱,玉川食品4月20日生產一批樣品交付“慌師傅”,5月20日正式生產一批交付“慌師傅”,不存在虛假標註生產日期。

相關工作人員還建議,消費者若購買到過期食品,可以向銷售方屬地市場監督部門聯繫核查。而“慌師傅”方面稱5月20日發出的所有訂單已全部召回,收到錯日期的8單將進行退款不退貨的處理。

記者今日(5月29日)從成都高新區桂溪街道辦事處市場監督管理所瞭解到,在接到消費者投訴後,已將該公司列入經營異常名單,該案仍在調查處理中。

網紅主播賣過期豬蹄 消費者:都吃進肚了

↑豬蹄生產日期顯示為4月20日,最長保質期為20天圖據網友

〖過期豬蹄〗

網友舉報網紅主播帶的貨過期了

5月22日,有網友向一微博大V徐某爆料稱,鬥魚平臺擁有300多萬粉絲的網紅主播“彡彡九戶外”在直播帶貨中銷售名為“慌師傅”的過期豬蹄。

“吃都吃進肚子了……”來自浙江溫州的許先生5月29日給紅星新聞記者打來電話,他說妻子5月20日看直播後買的,3天后收到當天就食用了。

許先生說,他們最開始不知道豬蹄過期了,得知後,就在鬥魚社區主播的“魚吧”裡曝光了此事,“但他們把帖子給我刪了。”許先生說,他至今沒有接到“慌師傅”方面的售後或是召回電話。

他表示,“錢你可以掙,但是不能掙昧心錢。你是主播,平時別人也打賞給你,但你不能用自己的流量做這樣的事情。”

網紅主播賣過期豬蹄 消費者:都吃進肚了

↑網友反映買到過期豬蹄

在消費者發來的食品包裝圖片中,紅星新聞記者看到,品名為香辣豬蹄的產品生產日期為2020年4月20日,在冷藏條件下保質期為20天,在常溫條件下為15天。也就是說,許先生收到這袋豬蹄時,已經過期超過10天。

據微博博主徐某介紹,在陸續接到網友舉報後,5月23日,他在自己的微博中曝光了此事,引發關注。同時他也向食品生產地,自貢市監管部門舉報了此事。

〖主播解釋〗

先稱日期印錯後改稱廠家出錯

紅星新聞記者瞭解到,銷售過期豬蹄的公司名為成都慌師傅食品有限公司。記者通過“天眼查”查詢瞭解到,該公司法定代表人為藍駿,付海龍為該公司監事、股東,認繳金額250萬元人民幣,佔該公司50%的股份,是該公司的疑似實際控制人。

而主播“彡彡九戶外”在鬥魚“魚吧”的介紹裡真名為付海龍(此前該主播組合還有一成員“蘿蔔”,已退出)。因此,“彡彡九戶外”直播帶貨的豬蹄,很有可能是為自己公司名下的產品。

網紅主播賣過期豬蹄 消費者:都吃進肚了

↑主播真名與“慌師傅”疑似實際控制人都為付海龍

據網友介紹,由於此事爭議越來越大,5月22日,該主播也在社交平臺承認了此事,並發表聲明:“出現該問題的原因是員工把日期打印機的5月設為4月,本來昨天發出的應該是5月21日,結果搞成了4月21日。”而之後,他又發表新的聲明稱:“因為我訂貨量大,要的急,廠家最終也出錯了……”

對於原因,他在文中還稱:“發貨的時候也沒檢查到,因為10萬袋訂單隻有幾百袋是那種情況。”

記者注意到,對於該主播的解釋,有網友表示“食品安全問題是重中之重,請相關部門嚴查”“作為公眾人物,更應注意”等等。

網紅主播賣過期豬蹄 消費者:都吃進肚了

↑“慌師傅”發佈的最早聲明稱日期印錯了

〖食品生產方回應〗

幫“慌師傅”代加工是分揀員工出錯

紅星新聞記者看到,在該食品包裝上,食品委託方為成都慌師傅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慌師傅”),受委託方為四川省自貢市玉川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玉川公司)。

記者今日聯繫上玉川公司相關負責人魏女士。她表示,玉川公司是食品的生產商,“慌師傅”是經銷商。4月20日,玉川公司曾給“慌師傅”送過一批樣品,並在4月27日通過快遞寄給慌師傅,“總數不多,也就十多袋。”而在5月17-19日,玉川公司又為“慌師傅”加工了1萬袋香辣豬蹄,並分兩批次寄走。

為什麼寄給顧客的產品中會有過期食品呢?魏女士說,事發後,他們與“慌師傅”進行溝通,“目前排查的原因,可能是由於包裝都一樣,慌師傅的分揀員工在揀貨時因工作疏漏,把樣品揀到了要售賣的貨物當中,導致(過期食品)流到了市場上。”

她表示,此次出現問題的訂單並不多,“因為所寄的樣品就只有10多袋,所以網上所說的有幾百袋(過期食品)是不成立的。”

魏女士還表示,他們的企業已有30多年曆史,在各個環節都有嚴格規範,不存在“慌師傅”此前所說的系因“員工把日期打印機的5月設為4月”而導致的失誤。在當地市場監督管理局介入調查後,他們也把整個生產進貨的票據、產品檢驗合格證明、原料檢驗報告等一一提交給了監管部門。

她表示,這是他們與“慌師傅”的第一次合作,“慌師傅”確實在工作上存在一定疏漏。

紅星新聞記者此前就此事向“慌師傅”方面進行核實,但撥打多次食品包裝上的售後電話,均無人接聽。

魏女士對此詢問“慌師傅”相關負責人後,對方表示不願就此事接受媒體採訪。

〖監管部門調查〗

非首次投訴可向銷售方監管部門核查

紅星新聞記者從直播平臺方瞭解到,鬥魚直播也在關注此事的最終調查結果。記者5月28日下午登錄該直播平臺看到,主播“彡彡九戶外”仍在進行直播,且位列小時榜第一。

而微博博主徐某轉發的自貢市市場監督局官方回覆稱:一,作為生產廠家,自貢市玉川食品有限公司食品許可證因疫情政策延期辦理合規,辦理程序合法。二,豬蹄系成都慌師傅食品有限公司委託代加工,玉川食品共生產兩批次,4月20日生產一批樣品交付慌師傅,5月20日正式生產一批交付“慌師傅”,不存在虛假標註生產日期。三,5月正式交付食品前,曾於4月份交付一批樣品給“慌師傅”。

網紅主播賣過期豬蹄 消費者:都吃進肚了

↑市場監管部門的回覆

據接到投訴的自貢市貢井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對於此次“慌師傅”熟食豬蹄生產日期問題,他們已不只一次接到過投訴。經核查,成都慌師傅食品有限公司與自貢市玉川食品有限公司系委託生產加工關係,慌師傅委託自貢玉川公司生產香辣豬蹄。自貢玉川公司於5月20日首次向成都慌師傅供貨(生產日期為2020年5月20日),由於爭議食品非自貢玉川公司銷售給消費者的產品,且銷售方也不屬於他們的管轄範圍。

該工作人員建議,消費者若購買到過期食品,可以向銷售方屬地市場監督部門聯繫核查。他表示,若核查屬實,將按照《食品安全法》中銷售過期食品進行處罰。

5月28日下午,“慌師傅”再發聲明稱:5月20日發出的所有訂單已全部召回,截至今天為止,收到錯日期的單數為8單,若有未處理到的售後,請私信他。

↑最新聲明稱收到錯日期的單數為8單,將對消費者進行退款不退貨的處理

據悉,微博博主徐某現已向成都的市場監督部門反映此事。他表示,國家對銷售過期商品有專門的法規進行處罰,若調查屬實,將請相關部門依法懲處並公佈處理結果,同時還要加大主播帶貨的監管力度,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最新回應〗

公司已被列入經營異常名單

而記者今日(5月29日)從成都高新區桂溪街道辦事處市場監督管理所瞭解到,在接到消費者投訴後,他們已到該公司註冊地查看,發現該公司已未在註冊地經營。市場監管部門已將該公司列入經營異常名單。

據悉,公司列入經營異常名單後,匯款、工商年報等都將無法開展,對公司經營帶來較大影響。

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對於售賣過期食品問題,無論金額大小,違反了《食品安全法》,將作出相應處罰。但介於該公司在事發後,有主動召回,挽回損失的行為,也是有相應減輕或不予處罰的從輕事項。由於該案件現在處於調查處理中,要看後期辦案人員如何判斷。

對於直播帶貨需要達到哪些條件?該工作人員表示:“如果他在自貿區內註冊了公司銷售預包裝食品,就只用辦理營業執照,對食品經營許可證進行備案即可。”

延伸報道:

據中國青年報道,5月12日,中國消費者協會發布的“五一”小長假消費維權輿情分析報告顯示,在4月30日-5月5日共計6天監測期內,共收集“五一”相關“消費維權”類信息3307913條,大多數消費的投訴與線上消費糾紛直接或間接相關。其中,以直播帶貨為主要方面的網絡購物類負面信息佔有相當比例。

另據人民網報道,中國傳媒大學人類命運共同體研究院副院長、教授王四新表示,直播帶貨雖然是一個商品交易的過程,但也是具有輿論屬性和社會動員能力的活動,名人帶貨需對自己推銷的商品質量切實負責。“平臺方要對直播過程中可能產生的意外情況,做好及時的管理和有效的監督,確保整個直播過程的信息傳播客觀可控,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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