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券來了!!!貴州啟動促消費百日專項行動!

為切實抓好在常態化疫情防控中加快生產生活秩序全面恢復,積極有效應對疫情影響,提振消費信心,激發消費需求,讓消費熱起來、經濟活起來,更好發揮消費對經濟增長的基礎性作用,

省政府決定從即日起至7月底開展多彩貴州促消費百日專項行動。

經省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同意,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多彩貴州促消費百日專項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

方案主要內容如下:

一、擴大文化旅遊消費行動(牽頭單位:省委宣傳部、省文化和旅遊廳;責任單位:省商務廳)

1.省內開放的A級旅遊景區(不含溫泉旅遊景區和景區內特許經營項目)實行門票全免,通過預約分時段進入景區。

2.繼續推動落實支持文化旅遊業恢復並高質量發展十條措施,用好7500萬元省級文化和旅遊發展專項資金,支持困難文化企業復工復產復市復營,促進文化旅遊消費。

3.向旅行社暫退80%的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

4.推出"雲旅遊" "雲展播"等系列產品,開放網上博物館、數字圖書館。

二、擴大汽車消費行動(牽頭單位: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貴陽市人民政府;責任單位:省稅務局、省機關事務管理局)

5.鼓勵消費者購買我省重點汽車生產企業生產的乘用車,前1萬臺每臺車給予10000元購車消費補貼。

6.對在合作汽車零售企業新購置和"以舊換新",並在省內落籍的普通燃油乘用車,前2萬臺每臺給予2000元加油抵扣券。

7.落實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和免徵車輛購置稅優惠政策。

8.公務用車6月底前在省內汽車銷售企業依法完成採購。

三、擴大零售餐飲消費行動(牽頭單位: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總工會、華創證券)

9.通過多彩寶APP和商場發放5000萬元多彩貴州消費券,在餐飲、購物等領域消費時抵扣相應費用。支持省內相關金融機構通過"貴州省勞動用工大數據綜合服務平臺"向務工人員發放2000萬元消費券。

10.安排促消費活動資金2000萬元,開展"多彩貴州·暖心消費"活動,對積極參加活動的大型商場、餐飲酒店等企業,每家給予不超過5萬元的補貼。

11.4月30日前發放全年國家法定節假日工會福利消費券,並積極與有關企業合作開展優惠促銷活動。

12.支持省內重點家電生產企業開展價格折扣優惠活動。

四、實施消費扶貧行動(牽頭單位:省扶貧辦、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省委宣傳部、省直機關工委、省農業農村廳、省總工會)

13.組織各級預算單位通過優先採購、預留採購份額等方式,加大對貧困地區農副產品採購力度,將省內公共機構對我省農產品的採購率提高到80%以上。

14.推動大型酒店、餐飲、商超等採取"以購代捐" "以買代幫"等方式採購貧困地區產品,我省農產品在省內市場佔有率提高到60%以上。

15.實施區域公共品牌建設、央視"廣告精準扶貧"、"新消費+新零售"推廣等宣傳促消費扶貧十大行動計劃。

16.鼓勵各級工會按照有關規定,在組織工會會員開展活動時,優先將目的地安排在深度貧困地區,優先採購貧困地區產品。

五、實施培育新興消費行動(牽頭單位:省大數據管理局;責任單位:省通信管理局、省商務廳、省科技廳,貴陽市人民政府)

17.鼓勵貴州移動、電信、聯通等運營商提供信息消費優惠活動。

18.5G基站實現"縣縣通",對每個5G 基站建設給予2000元補貼,加快推動形成新的信息消費。

19.安排不低於500萬元資金向各類雲服務消費企業用戶發放"雲使用券",支持企業上雲用雲。

20.以貴陽為試點,加快建設配置社區冷藏與常溫自助提貨櫃,推廣"簽約農產品生產基地-自主分揀加冷鏈配送-居民網上下單加隔天自主提貨"的直供模式。

21.支持貴陽市及有條件的市州所在地城市對超市、商圈等延長營業時間提供電費補貼,鼓勵延長消費時間。

22.支持發展"智能+""宅經濟""母嬰經濟"等消費新業態,給予科技資金支持。

六、實施降本減負紓困行動(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省國資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稅務局、省商務廳、省機關事務管理局)

23.對確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市場主體,可依法申請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

24.因疫情影響遭受重大損失,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確有困難的中小企業,經主管稅務機關核准,對其自用的房產、土地,免徵2個月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

25.省級行政事業單位和省屬國有企業對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房租,在前期已減免的基礎上,繼續執行減免政策。

26.到2020年6月止,對參加社會保險的中小微企業、以單位形式參加社會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免徵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單位繳費部分。

27.到2020年4月止,對參加社會保險的各類大型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各類社會組織減半徵收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參保單位,可按有關規定對應繳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申請緩繳,緩繳執行期為2020年內,緩繳期限最長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28.切實落實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

各市(州)、各縣(市、區、特區)要抓好宣傳引導,出臺相關配套政策措施,全力提高消費市場活躍度。省政府辦公廳督查部門要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各項促消費政策落實到位。

來源 貴州省人民政府網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