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縣再次調整一至四級殘疾軍人護理費

為切實保障全縣優撫對象的生活,確保優撫對象生活水平與社會經濟發展同步提高,根據上級文件精神,蕪湖縣除8月1日起提高優撫對象撫卹補助標準外,根據上級文件精神決定從8月1日起再次調整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護理費標準。調整後的護理費標準為:因戰、因公一、二級殘疾軍人每月護理費為2787元;因戰、因公三、四級殘疾軍人每人每月護理費為2230元;因病一至四級殘疾軍人每人每月護理費為1672元。一至四級傷殘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民兵民工參照本標準執行。

蕪湖縣將不折不扣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指出的“維護軍人合法權益,讓軍人成為全社會尊崇的職業”,切實維護優撫對象的合法權益,繼續強化優撫服務和精神激勵工作,切實增強全縣優撫對象的榮譽感、獲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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