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實施疫情防控“全民參與、人人有責”十二項措施的通告

為認真落實《常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級響應措施的通告》要求,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決定實施疫情防控“全民參與、人人有責”十二項措施。現通告如下:


  一、全體市民要自覺遵守主動執行國家和省、市出臺的疫情防控各項規定要求。
  二、全市所有村莊、小區、單位實行封閉式管理,進出人員配合檢測體溫和身份證件查驗,做到不串門、不集聚,儘量不外出,外出必須戴口罩。倡導網上採購生活用品。外來人員和車輛不得進入非本人居住地(水電氣檢修、救援救護除外),特殊情況由管理人員審驗登記。
  三、居民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必須及時就診,並第一時間向村、社區和單位報告。對出現確診病例的,視情對小區、村組、住宅樓單元和單位實行規範隔離。凡去藥店購買發熱咳嗽藥品,藥店要實名登記。凡不主動申報的,將依法追究責任。
  四、各交通卡口實施“每車必查,每人必查”,核查登記信息、檢測體溫,除應急車輛外不得隨意佔用使用應急車道,遇到特殊情況和緊急事項通過撥打110報警先行借用應急通道,配合檢查站做好登記備案。
  五、乘客乘坐出租車、公交車、地鐵要主動配合檢測體溫、信息登記。
  六、近14天內有疫情重點地區旅居史的本市居民和外來人員,須在返常後1小時內主動向居住地村、社區和單位報告;不主動申報、拒絕接受測溫和醫學觀察等防控措施,將依法追究責任。

  七、關閉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場所。農貿市場、超市、藥店等場所要合理安排營業時間,定期消殺,進入人員要佩戴口罩、檢測體溫。快遞、外賣實行無接觸配送。
  八、“紅事”停辦,“白事”從簡,並提前報村、社區備案。對舉辦或承辦其他集體聚餐、參與聚眾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將嚴肅處理。
  九、落實出租房管理主體責任,房東承擔對承租人員的管控和及時報告職責,如出租房發生疫情而未及時報告,將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體單位或個人的責任。
  十、所有企業未獲政府批准復工前,一律不得通知常州以外的員工返常。
  十一、所有學校一律封閉管理,待開學時間正式確定後,由學校通知學生本人及家長回常,未接通知前,外地學生和教工一律不允許提前返常。
  十二、黨員幹部、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要發揮帶頭作用,管好家人、親屬,積極主動參與疫情防控工作,帶動街坊鄰居自覺遵守規定。

  特此通告。

(轉發:常州市政府門戶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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