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宰春臺的文論觀-今日頭條-手機光明網

  江戶時代是日本儒學最為鼎盛的時代,其對儒學的接受、推廣、改造乃至揚棄,受制於日本的文化需求與各種現實勢力的均衡。繼藤原惺窩、林羅山的朱子學派和中江藤樹的陽明學派之後,又有荻生徂徠(1666—1728)所倡導的質疑朱子、強調古文辭的“古文辭派”的崛起。此派興起於元祿年間(1688—1703),風靡江戶文壇數十年,弟子數千。其中,太宰春臺為著名的“蘐園八子”之首。目前人們對其研究不夠,於此有必要專門論述。

  太宰春臺(1680—1747),名純,字德夫,號春臺,日本信濃人。於儒學、經濟、天文、音韻等方面多有建樹,著有《六經略說》《經濟錄》等書。他在江戶時期的儒學史與文論史上有著特殊的意義。徂徠以反朱子派、反伊藤仁齋的姿態出現,春臺則以嚴厲反省其師之侷限的姿態出現,由此啟示了明治時代,催生了集成派的出現與形成。就如整個江戶時期儒學運動以儒學為經、以古文為緯一樣,太宰春臺以六經為旨歸,而以古文為入口,其文論也以經學為根柢。他對徂徠儒學的反省與他對古文辭派的反省互為表裡。他不僅曾追隨徂徠之古文辭理論,而且勇於對古文辭理論進行嚴肅的檢討,對其師之學與德進行嚴厲的反省。“以德行自任,以禮法待人”(南摩綱紀《太宰春臺序》)是春臺有別於其師的人格修養。原善公道說:“春臺於徂徠,不隨其步趨者,往往有之,不特文章一事。”(原善公道《先哲叢談》卷六,文化十三年慶元堂、擁萬堂梓行)南摩綱紀則說春臺“嚴毅方正”(南摩綱紀《太宰春臺序》)。即使對其師徂徠,他也持“嚴毅”的態度大加撻伐:“蓋先生之志在進取,故其取人以才不以德行。二三門生亦習聞其說,不屑德行,唯文學是講,是以徂徠之門多跅弛之士。及其成才也,特不過為文人而已,其教然也。”(原善公道《先哲叢談》卷六)甚至其師之死在他看來也頗為滑稽:“徂徠先生甚重生,自飲食居處以至出入動止、賓客應接之事,苟可以傷生者,斷弗為也。然其所以病死者,乃以思慮過度也。蓋先生有志於功名,自少以著述為事,年過六十,舊痾數發而猶不能清心靜養,遂致篤疾而死。謝在杭雲:‘思慮之害人,甚於酒色。’誠矣。”(太宰純《紫芝園漫筆》卷八)

  太宰春臺對古文辭的反省、批判之毫不留情也有似於此。春臺的文章學理論代表作是《文論》一書。它以立德、立功、立言的“三不朽”價值序列論文,故左丘明不如臧辰、行父,司馬遷不如蕭何、韓信、張良。仲虺相湯而作《誥》,伊尹相太甲而作《訓》,周召師保於周而皆作書數篇,而後世並不敢目之以文人。舜作《元首》之歌、《南風》之詩,夏有《五子之歌》,而後世也不敢以詩人目之。因為他們更重要的價值、意義在於道德、事功。真正的“文”特指經史之文、聖人之文,而非文人之文,故其功用為“化成天下”(太宰純《文論》,武陽書肆寬延元年[1748]刻本)。春臺此一觀點與荻生徂徠“始於文辭,終於明六經之文”(植村正直《合刻文論詩論序》)的學術理路相背,而是繼承了其師之論敵伊藤仁齋的價值觀。仁齋曾分文為“儒者之文”與“文人之文”,“儒者之文者,孟、荀、董、劉、韓、李、歐、曾之類是已。至於文人之文,專事雕繢,輕剽浮華,不足以登樽俎之間”(伊藤仁齋《文式序》,《古學先生文集》卷一)。春臺極為認同仁齋的文之本體論。他曾對仁齋和徂徠兩人進行比較:“或問仁齋與徂徠孰愈,曰仁齋之學不及徂徠,徂徠之才尤非仁齋所企及也。若識則仁齋實為之嚆矢。徂徠雖超乘而上,所謂青出藍者也。至其所以教人,則仁齋以君子望於人,徂徠以豪傑望於人,是二先生之風不同。”(《紫芝園漫筆》卷六)在“太上立德”“文以載道”這一點上,春臺步仁齋之後塵,稱屈原、宋玉為文之千古罪人,因為“其言非述國家之典,亦非明先王之道,特務麗其辭以宣其壹鬱之思而已”(《紫芝園漫筆》卷五),實無補於世。

  春臺本著以道為本,以文辭為末的價值觀,對古文辭派之後學提出批評:“自古文辭之學作也,屬辭家一句一字必取諸古人……觀其為文,乃抄古人成語而聯綴之而已。文理不屬,意義不通。譬如眾坐之中,東西南北,賓客雜遝,士女群居,言此言彼,或笑或泣,剿說雷同,紛紛擾擾,不可適聽者狀。噫!亦可厭哉!”太宰春臺諷刺這種文章為“糞雜衣”,即“百衲衣”。

  在提出文之本體論之後,春臺建構了他的文論體系(這個體系與伊藤東涯的《作文要訣》互有關聯而各具特色)。該體系由三大子系統構成:體、法、辭。體者,體裁、體制之謂;法者,文法也;辭則指文章之修辭。春臺說:“餘嘗與人論文,以為文辭當先辨體,其次明法,其次擇言。”“擇言”即修辭。體有經、緯兩維。體之經,以大類分之為經、傳、子、史之文類,以細類分之則為誓、誥、訓、命等文體;體之緯則是敘事、議論等以法定性之文體,為不同文類所共享,故視之為緯。

  春臺把文法分為細法(字法、句法、章法、篇法)和大法(各家之法),把文辭分為今古、短長之別。通過這種細分,春臺將古文辭派之弊的癥結立時呈現。他指出,古文辭派之復古,是在句法、字法上剽竊古人;而章法、篇法則必由己意連貫而成。“近世古文辭家作,務擇古辭。於是輯古人成語而綴之以為己辭。其辭有唐虞,有三代,有秦有漢。自六經傳記旁及諸子百家,苟可以達己意者,莫不取用。今觀其文非不工也,惟其字與句俱有法,而其章與篇或失法,此其故何也?”字句出於古人,而將字句連綴成篇成章的則是今人。所謂章法即是以己意貫串字句;章與章之間,過接處,仍需以己意貫之。這樣就會出現“言不出其口,辭不類其情”的情形,太宰春臺稱這種情形為“類俳”。春臺指出,無論是從文法還是修辭的角度看,各家家法不同,古今也只是相對而言。“左氏監於《尚書》,則《尚書》為古,而左氏為今;周季諸子監於左氏,則左氏為古,而周季諸子為今;司馬監於周季諸子,則周季諸子為古,而司馬為今。如果貴古賤今,則除六經外,自《論語》《孝經》,其文辭且不足貴也,況下焉者哉!”他認為:“凡古文之工者,敘事則令後之讀者如親見之,持論則令後之讀者如親聞之,狀物則如畫,語喜則令人展眉拊髀,語怒則令人切齒攘臂,語哀則令人歔欷於邑,語樂則令人歡欣抃舞,此文辭之妙也。自先秦古文以至韓、柳二家,其孰不然?”立言行辭,如果能學得古人之法,即使是言古人之所未言,構新辭,也是可以的。從文辭的角度看,古文辭派的最大症結便是套用前人成語(現成之語)。他指出韓愈之“惟陳言之務去”才是修辭之康莊大道。

  在批評古文辭派的過程中,明代復古運動始終是春臺的靶子。他說:“後之修辭家見韓氏之末弊而欲改之,於是務擇古辭。李獻吉首倡此道,汪伯玉、李於鱗、王元美繼作,然後大行於世。”指出李、汪、李、王是以反對妄造新辭之弊而起的。春臺對他們的評價是:“獻吉、伯玉尚遵古人之法,於鱗、元美則用今法。獻吉時去陳言,猶退之也,元美好變用古辭以見其巧,於鱗、伯玉即用古辭,不敢裁割,於鱗又好險其語,以為古文辭當如是。”而對宗臣那種“其所極意,而尤不已,則理不必天地有,而語不必千古道者”的為文境界則予以特別推崇。《文論》附錄共三十一則,以大量篇幅指出李攀龍、王世貞文中之弊。太宰春臺的文論觀既讓我們瞭解江戶時代日人之文章觀,也可以讓我們從一個異域的角度重新審視明代復古運動。

  《光明日報》( 2020年07月13日 1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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