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破獲一盜竊案“挖”出微信招嫖團伙 請警惕“附近的人”

鄭州破獲一盜竊案“挖”出微信招嫖團伙 請警惕“附近的人”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李一川 實習生 度冉 文圖

一起普通盜竊案,鄭州警方解放路分局竟“挖”出微信招嫖團伙。今日(11日),大河客戶端記者獲悉,鄭州解放路派出所案件偵辦大隊一中隊破獲一起以“賣淫為誘餌實施盜竊”的系列案件,抓獲該犯罪團伙嫌疑人三名,追回被盜手機一批、贓款1300餘元。

今年3月27日,受害人趙某報案稱2017年03月27日,其在鄭州市銘功路與太康路交叉口一家酒店與女網友見面後,該名女子趁趙某熟睡之際,盜走趙某蘋果7手機一部、小米手機一部、錢包一個。

隨後,辦案民警通過犯罪嫌疑人無意中遺留的一個微信號入手,抽絲剝繭、層層深入,終於查明該團伙一名成員的落腳點,民警以網友的身份約該團伙一名成員見面並將其抓獲,經突審,犯罪嫌疑人張某供述了團伙其他成員的藏身地,辦案民警又連續出擊,在新密市某賓館一舉將該團伙其他成員全部抓獲。

經查,該團伙以新密籍男子張某(男,22歲)為核心,團伙成員包括山西籍女子張某(女,19歲)、李某(女,19歲)該團伙自2016年11月至今期間,在鄭州市區、新密市區使用“手機陌陌”“手機微信”等手機聊天軟件,利用“手機微信”搜索附近人的功能,在網絡上大肆發佈招嫖信息進行賣淫活動,在賣淫過程中該團伙成員趁嫖客熟睡之際將嫖客的隨身財物洗劫一空,而後逃之夭夭。該團伙在鄭州市區、新密市區共實施盜竊4次,共盜得蘋果、小米等手機5部、錢包1個,張某將盜竊的財物進行變賣銷贓,所得的嫖資和贓款均用於三人日常消費和揮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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