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北京冬奧工程建築材料

本報訊 10月28日,河北省張家口市崇禮區人民法院當庭宣判一起盜竊案件,對盜竊涉冬奧工程工地建築材料的被告人郭某、祖某依法判處拘役四個月,並分處罰金5000元、2000元。

郭某、祖某均系北京冬奧會奧運村及場館群項目部某建工集團工人。在今年3月至5月期間,郭某、祖某利用在工地幹活的便利條件,先後多次盜竊工地鋼筋、幕牆牆板等建築材料總價值7080元。工地發現建築材料丟失後報警,郭某被抓,祖某投案自首。二被告人能夠如實供述罪行,並退賠損失取得諒解。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郭某、祖某為謀私利,多次秘密竊取公私財物,所竊物品價值數額較大,其行為均已構成盜竊罪。鑑於二被告人均自願認罪認罰並具結悔過,具有酌情從輕處罰情節。據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史少兵 張力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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