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之恶:人们也应看到

我们可以更多的赞扬人性之善,但也不必讳言人性之恶。

当你知道了无辜生命的被夺去,你会加深这种认识。

一位女孩,高中刚刚毕业,花季年华,在小县城的街边被车撞飞,当场不省人事,送到医院,一直处于昏迷状态。

肇事者称女孩有意碰瓷。该肇事者没有正当营生,整日游手好闲,属于啃老族。他开的是他父亲的车,他头顶的房子当然也在他父亲名下。

他扬言,判几年刑随便,就是一分钱没有。

女孩父母卖掉了家中能卖的东西,找亲戚朋友东挪西借,女孩的同学也力所能及的捐助。

但终于没有挽回女孩的生命。

有拿生命作代价去碰瓷吗?b悲痛欲绝的父母。

想起十几年前的一件案例:

教高中地理的一名教师,出门买馍。天还不能算傍晚,下着蒙蒙细雨。此教师在路边被飞驰而来的汽车当场撞死。

彼肇事者开的是他兄弟的车,更蹊跷的是,此人已经与他的妻子办了离婚手续,财产全部属于他的妻子,其人一文不名。

他也是说,愿判几年判几年,就是没有钱。

哀哀无告的孀妻弱子。

经常可见,就是十字路口也丝毫不减速飞驰而过的汽车;路边的行人被溅起的污水喷射的身上;有的边开车边打手机、边聊天;有的洋洋自得的边开车边抽烟、边吃东西。

他们可曾把别人的安全放在心上?

不由人不想:他们就不怕交通肇事后的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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