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變魯迅命運的“周福清行賄案”,到底是怎麼回事

魯迅可以說是中國人最為熟悉的現代作家了,他文章中對於封建體制的諷刺和鞭撻,也讓人記憶猶新,尤其是出身於封建官僚家庭的他能在清末大膽走出國門前往日本留學,在當時的社會環境下更是頗具勇氣。而魯迅先生之所以會走上與大多數人不同的人生軌跡,都與他祖父的一場牢獄之災有關。

  • 誰是魯迅的祖父

魯迅的爺爺周福清是浙江紹興人,在同治十年考中了進士,隨後進入翰林院擔任庶吉士,散館後,被分發到了江西省金溪縣任七品正堂知縣,在光緒四年正月二十四日,卻被兩江總督沈葆楨參劾。為了整飭兩江吏治,沈葆楨一次性向皇帝參劾了十二位大小官員,他給皇帝處理的意見或是“即行革職”或是“勒令休致”,唯獨對魯迅的祖父周福清評價道:“辦事顢頇而文理尚優”,認為可以將周福清調整為負責教育的職位。

改變魯迅命運的“周福清行賄案”,到底是怎麼回事

上圖_ 沈葆楨(1820年—1879年),原名沈振宗,字幼丹,又字翰宇


接到沈葆楨的奏摺後,皇帝將奏摺交給吏部進行部議,吏部給出的結論是:周福清任知縣已經超過了半年,不適合知縣任職半年內不稱職可進行調整的規矩,但可以按先例讓周福清在七品知縣的位置上退休。

這樣的結果對於進士出身,而且剛剛四十歲的周福清來說是難以接受的,所以他上下活動,經過一番運作,在光緒五年四月,皇帝籤批同意了周福清改為“教職”的文書。不過面對從大權在握的七品知縣到清苦的教育崗位上,周福清自然還是不滿意,索性就捐了一個內閣中書的官,並在當年九月就進入了內閣上班。

由此看來,周福清不僅家庭條件優渥,同時他的人脈也非常廣泛,不然何以能從瀕臨丟官的境地轉圜到政府中樞工作,更為難得的是周福清在這個崗位上一干就是將近十四年,可謂是如魚得水。

就在光緒十九年三月,周福清因丁憂回到浙江紹興老家為母親守制,這一年他的孫子周樹人十三歲,作為官宦人家,在本應當是樂享天倫的時候,周家卻因為一場不應該出現的禍事而家道中落,也

自此改變了周樹人即魯迅的人生軌跡。

改變魯迅命運的“周福清行賄案”,到底是怎麼回事

上圖_ 周福清(1838-1904),原名周致福,字震生,又字介孚,號梅仙


  • 一次“正常”的行賄事件

光緒十九年八月二十二日,浙江巡撫松駿的一封奏摺再次將周福清這個人名送到了皇帝的案頭。就在二十五天前,負責浙江鄉試的主考官殷如璋的座船行至在蘇州時,接到了一封“囑託關節情事”的書信,以及一萬元洋銀的“支票”,這封書信以及銀票的主人,就是當時從紹興前往北京探親的周福清。

周福清之所以會向負責浙江鄉試的主考官疏通關係,一是因為他的兒子周用吉(魯迅父親)要參加當年的浙江鄉試,二則是周福清和殷如璋都是同治十年辛未科進士,有同年之誼,所以周福清才派臨時從同鄉陳順泉家中借來的傭工陶阿順,前往殷如璋的座船送上書信,藉以說情、行賄。

封建王朝的官員最重鄉黨、師生以及同年的情誼,因為這都是自己的人脈關係網。在《道鹹宦海見聞錄》中,縱然是做到四川布政使等職務的張集馨,也依舊盡力維繫自己的同年舊誼。至於官員之間為公務員考試串通作弊這樣的小事,在晚清更是屢見不鮮。就連在吏治清明的清早期,康熙皇帝都不禁發出

“近來科場之事盡為大臣主持,遇考期將至,不惟為子弟鑽營,且為他人圖謀”的言論。

在這樣的官場風氣下,請託的事情正常不過,又有銀元開路,周福清覺得此事萬無一失,因此他不僅為兒子說情,還在書信中為同鄉的馬家壇等五個考生託請,而這五個考生和他們的家人並不知情,周福清的打算是在事成之後,向其他五家邀功,好將送給殷如璋的銀子賺回來。甚至於他都在書信中約定好了鄉試考生答題試卷中的暗號,藉以讓考官甄別“自己人”,以便多多關照,但周福清沒想到是這樣一件“正常”的小事卻險些將他置之於死地。

改變魯迅命運的“周福清行賄案”,到底是怎麼回事

上圖_ 咸豐皇帝,1860年10月13日《倫敦新聞畫報》


  • 險遭大禍的周福清

主考官殷如璋在接到書信和銀票後,當即叫人將書信和送信之人扣下,交給蘇州府看管、提審。行賄這樣的事情一直都處於寧讓人知,莫讓人見的官場灰色地帶,一旦蓋子被揭開,落實了科場舞弊的罪名,就是殺頭的罪過。所以此案一經皇帝知曉,即刻就讓內閣發上諭將周福清“著即行革職,查拿到案,嚴行審辦”。在人證物證俱在的情況下,周福清從上海回到浙江投案自首,而他的兒子周用吉和馬家壇被革去功名(其他四人因在信中沒有提到具體名字,因此僥倖逃過一劫)。

在人犯到位後,經過審訊並層層上報之後,十二月二十五日刑部尚書松溎向皇帝奏明,按照慣例“鄉會試考官及應試舉子,有交通囑託賄買關節等弊,問實斬決”,而且按照咸豐八年科場舞弊案的成例來說周福清都應該問斬,但是因為周福清的洋票殷如璋並沒有收受,所以沒有構成實際行賄

“較之交通關節已成未中者,情節似有區別”,而且鑑於周福清還能主動投案,所以刑部認為應當給周福清減刑,“擬杖一百,流三千里”“發往新疆效力贖罪”,並將此意見呈遞給皇帝裁決。

這份奏摺遞上去當天,皇帝就親筆批示道:“雖與交通賄買已成者有間,未變遽予減等,周福清著改為斬監侯,秋後處決,以嚴法紀,而儆效尤。欽此”。從這道皇帝的硃批來看,周福清只好洗淨脖子等待處決,但事情又出現了轉圜。

改變魯迅命運的“周福清行賄案”,到底是怎麼回事

上圖_ 清德宗愛新覺羅·載湉(1871年—1908年),即 光緒皇帝


由於清代每年秋後處決的名單都要再給皇帝重新審核,並且按照情實、緩決、可矜、承嗣留養四個檔次進行發落,而這四等對應的情況分別是:情實者當年被皇帝勾決處斬;緩決者下一年秋審再次核定;可矜者根據罪行輕重,減等發落流放;承嗣留養者,因情有可原,或者家中有父母需要贍養的,杖一百、枷號三個月後就可以回家贍養父母。

而周福清這個本應當在光緒二十年秋季被處斬的人,但是當年卻劃歸為“緩決”,就這樣拖到光緒二十一年九月,皇帝重新對周福清進行審核。詭異的是皇帝第一次的意見是“著予勾”,但是這份諭旨還沒來得及發出去,皇帝又下發了“周福清著免勾。欽此”的諭旨。就這樣等待殺頭兩年後的周福清神奇的保全了性命,但他並沒有躲過牢獄之災,皇帝親自批紅“周福清著牢固監候”,從光緒十九年周福清被投案自首開始,他一共在監獄待了八年,直到光緒二十七年四月才被“奏準開釋”恢復了自由身,返回紹興老家。

改變魯迅命運的“周福清行賄案”,到底是怎麼回事

上圖_ 清朝官員


  • 疑竇叢生的周福清案件

雖然周福清被釋放了,但是周家的家道卻是一蹶不振,本應當向自己的祖父、父親一樣按部就班走科舉道路的魯迅,因為沒有長輩照拂,轉而投向了江南陸師學堂附設礦務鐵路學堂學習西方知識,由此轉變了他的思想和人生觀。

而細細推敲之下週福清科場舞弊案裡更是疑竇叢生。首先就是殷如璋與周福清分屬同年,為何下手如此之重?有一種說法是,當時蘇州知府王仁堪和浙江鄉試副考官同在船上,殷如璋不便給周福清派來等待回信的傭工陶阿順回信,於是陶阿順便在船外大聲呼喊,將此事說漏,被同船之人聽到,殷如璋為保自己的聲譽,只好對自己“所託非人”的同年痛下殺手。

這位陶阿順的來歷也頗為奇怪,他本是紹興陳順泉家的傭工,被前往北京的周福清臨時借用跟隨伺候。可是周福清為官多年,而且還有錢給自己打點前途,怎麼會連一個親隨家人都沒有,要借用別家的傭工呢?甚至還將送信打通關節的事情交代給一個粗人呢?而且作弊這樣的事情,只能是密之又密,周福清又為什麼要節外生枝為同鄉的五個學子疏通關係呢?

改變魯迅命運的“周福清行賄案”,到底是怎麼回事

上圖_ 八股文,是明清科舉考試的一種文體,也稱制義、制藝、時文、八比文


在周福清的供述中,他前往北京是為了探親,可是周福清的家人以及親家都在老家浙江,他前往北京探的到底是什麼親呢?而且探親還要隨身攜帶一萬元洋銀的支票嗎?聯繫到周福清託殷如璋照顧的的其他五位考生中唯一具名的馬家壇是翰林院編修馬傳煦的兒子,再鑑於清代官員丁憂回鄉期滿後不一定能夠官復原職的情況,以及清晚期候補官員眾多的情況。周福清很有可能當時攜帶鉅款前往北京是為自己的前程活動,以謀求丁憂結束後能在內閣中保有一席之地。

周福清想要疏通關係的馬傳煦是咸豐七年的會元,又是當年二甲的進士,能力和人脈不是周福清這個捐納的內閣中書可以比擬的。況且翰林院編修是可以時常接近皇帝的清貴之臣,如果能引為奧援,勢必會增加周福清成功的幾率。

在獲悉自己的同年殷如璋是鄉試主考官後,周福清為了加重自己進京打通關係的籌碼,所以才臨時起意

,請託殷如璋讓包括自己兒子在內的六人中舉的,並且特意點出了馬家壇的名字。但他自己作為丁憂官員,本應在老家守制,不能輕易外出,這次“探親”的舉動不能讓人知曉,所以只好託陶阿順前往,沒想到這位借來的傭工險些將自己送上法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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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_ 愛新覺羅·肅順(1816年-1861年)


  • 周家案件背後的晚清官場

既然周福清可以花大筆銀子打點錢程,自然也捨得將自家的銀子拿出來救命,所以這也是為什麼周福清一旦被捕入獄後,魯迅一家的生活大不如前,經常出入當鋪中的原因。但對周福清有利的情況是,晚清六部中的書吏如同紹興師爺一樣,大多數職位都被紹興人把持,再加上“財可通神”,自下而上呈遞給刑部尚書松溎的判決文件,自然會盡力為周福清開脫,如若不然,堂堂刑部滿尚書又何以會為了一個漢族官員在給皇帝的奏摺中,引導性的提出可以減等免除死罪的意見呢。

因為咸豐八年的順天府鄉試科場舞弊案影響惡劣,在肅順、載垣等人的推波助瀾下,咸豐皇帝把當時的主考官兵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柏葰被判斬立決,並將此案立為定例,如有“官員凡遇子弟科場夤緣納賄者交通關節”進行科場舞弊的人,絕不輕恕。

所以在刑部的奏摺中才會將周福清從咸豐八年科場舞弊案的定例中擇出來,而後周福清躲過兩年秋審,且皇帝因為勾決他,而前後諭旨不一,更能看出這其中的有人在暗暗發力,也反映出晚清皇權的衰落,大臣弄權的局面。那麼僥倖免除死罪的周福清,

為什麼八年之後會被刑部同意釋放呢?因為這一年刑部新上任的漢尚書叫做葛寶華,浙江山陰人,即紹興府人士。

改變魯迅命運的“周福清行賄案”,到底是怎麼回事

上圖_ 魯迅 1904年


在遭受了八年的牢獄之災後,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周福清出獄了,此時他的兒子周用吉早已經去世,孫子周樹人也已經21歲,正在礦路學堂上學。

逃出生天的周福清不僅對官場心灰意冷,更看透了官場下隱藏的骯髒。就在他出獄後的第二年,周樹人前往日本學醫,這其中與周福清的鼓勵支持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也就是這次前往日本的留學為中國造就了赫赫有名的魯迅。

作者:魏四維 校正/編輯:莉莉絲

參考資料:

【1】《清代檔案史料叢編•第9輯》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 中華書局

【2】《清代檔案史料叢編•第14輯》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 中華書局

【3】《清代檔案史料選編》 上海出版社編 上海出版社

【4】《道鹹宦海見聞錄》 張集馨 中華書局

【5】《清代的案與刑》 鄭曉悠 陝西人民出版社

文字由歷史大學堂團隊創作,配圖源於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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