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編寫建築施工安全措施

建築工程施工組織設計

如何編寫建築施工安全措施

1、施工組織設計是在國家和行業的法律、法規、標準的指導下,從施工的全局出發,根據各種具體條件,擬定工程施工方案、施工程序、施工流向、施工順序、施工方法、勞動組織、技術措施,施工進度、材料供應、運輸道路、場地利用、水電能源保證等現場設施的佈置和建設作出規劃,以便對施工中的各種需要及其變化,做好事前準備,使施工建立在科學合理的基礎上,從而做到高速度地取得最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2、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是施工組織設計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具體安排和指導工程安全施工的安全管理與技術文件。是針對每項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可能發生的事故隱患和可能發生安全問題的環節進行預測,從而在技術上和管理上採取措施,消除或控制施工過程的不安全因素,防範發生事故。

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主要包括:進入施工現場的安全規定;地面及深坑作業的防護;高處及立體交叉作業的防護;施工用電安全;機械設備的安全使用;為確保安全,對於採用的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和新結構,制定的有針對性的、行之有效的專門安全技術措施;預防自然災害(防颱風、防雷擊、防洪水、防地震、防暑降溫、防凍、防寒、防滑等)的措施;防火防爆措施。

3、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

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也稱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對專業性較強的,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如: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土方開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裝工程、腳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根據這個規定,除必須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外,還應編制分部分項工程如:腳手架、塔吊安拆、臨時用電、爆破工程等的專項安全施工方案或者稱為施工安全技術措施,詳細地制訂施工程序、方法及防護措施,確保該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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